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很多人认为起诉离婚就是兜底的离婚方式,只要无法协议离婚的那都可以进行诉讼离婚,但其实起诉离婚也是需要具备了规定的条件才行的,而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可以起诉离婚。那究竟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起诉离婚需要具备的条件,肯定是与协议离婚不同的,并且在需要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办理的手续上面也存在差异,具体起诉离婚具备什么条件,这个问题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当事人选择不同的离婚方式,那此时就要对应了解清楚相关的规定,这样才能顺利的离婚,达到自己最终的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暴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
      家暴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一、家暴离婚可以多分财产吗离婚财产分割时,参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分割财产。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


·一、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
      一、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为避免子女抚养纠纷,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权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比例
      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比例根据城市规划的需要,越来越多的房屋被拆迁,由此产生了很多纠纷,给人们带来困扰。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房屋拆迁产权调换比例是多......


·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
      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一、一般单位车辆违章怎么处理?1、单位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


·财产侵权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当我们的私人财产或者公司的财产遭到他人侵犯时,我们需要整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人民法院对侵权人提起诉讼,要求得到合理的赔偿,其中整理相关......


·家政服务合同模板是什么?
      家政服务合同模板是什么?在很多经济条件允许的家庭,由于户主工作繁忙,很多时候没有时间照顾孩子和打扫房间,这个时候,他们往往选择请保姆来做家......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剐蹭有误工费?
      一、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剐蹭有误工费?根据法律规定出租车剐蹭有误工费的,出租车行业属于特许运营,仅有法人才能进行取得特许运营资格,司机亦须考取相......


·偷偷录音是否能作为证据
      偷偷录音是否能作为证据一、偷偷录音是否能作为证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的量刑标准为: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
      机动车违章是否可以异地处理当今社会,随着车辆的增多,车辆违章也出现的越来越频繁,即使在异地开车也会出现违章的情况,但是异地毕竟不同于本地,一......


·出版社下属公司合同的签订有法律效力吗?
      出版社下属公司合同的签订有法律效力吗?有法律效力的;下属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因此,无权对外签订合同,但如果合同已履行或部分履行,一般认为是有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