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所订立的运输合同是否有效

目前登记的无船承运人绝大多数是由原来的货运代理人发展而来,虽然《国际海运条例》对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资格作了明确规定,但由于我国的货运代理市场一直十分混乱,在《国际海运条例》实施之前,许多货运代理人实际上已经在从事着无船承运人业务。《国际海运条例》实施之后,一方面由于该条例实施时间不长,一些货运代理人的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另一方面部分货运代理人为了逃避交纳保证金的义务而在无资格经营,这导致市场上仍有部分货运代理人未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但沿袭旧惯,仍在实际从事着无船承运经营业务。这种无资格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国际海运条例》的强制性规定,扰乱了国际海运市场秩序。

  

  根据《国际海运条例》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对这种未办理提单登记、交纳保证金,擅自经营无船承运业务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这是法律、法规从行政法的角度对民事法律行为进行限制和干预。但是行政法一般并不直接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而是由民法规范“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行为无效”而实现,其直接结果是当事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由于行政法规范只规定其强制性,并未明示其违反的结果,对法律行为效力的判断,就常常引起争议。尤其在中国民法的实践中,与民法存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的,并对民法具有深刻影响的法律部门就是行政法。

  

    我国应当进一步把强制性规范分为两种:取缔规范和效力规范。18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违反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该规定属于效力规范。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违反禁止性规定将导致合同无效的,违反该规定以后若使合同继续有效并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该规定属于取缔规范。强制性规定,是否为效力规范抑或为取缔规范,应探求其目的以定之。即,可认为非以违法行为之法律行为为无效,不能达其立法目的者,为效力规范,可认为仅在防止法律行为事实上之行为者,为取缔规范。19法律未明定其目的时,法官应进行基本价值判断,探求立法的价值取向。在方法论上,应当运用法律目的和诚实信用等法律解释手段,对于具体的强制性规范进行具体分析。

  对强制性规范进行以上区分,规定只有违反效力规范的合同才是无效合同,这样不仅可以使无效合同的数量大大地减少,对保护合同相对人利益极为有利,而且也较好地维护了交易安全,避免交易秩序的混乱,使合同自由原则的目的真正得以实现,所以,我国的司法实践应当借鉴这种做法。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怎样的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是怎样的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2、客......


·团体人寿保险合同
      1.团体人寿保险投保单  序号:_____  ┏━━━━━━━━━━━━━━━━━━━━━━━━━━━━━━━━━━┓  ┃投保单位名称:_......


·离婚时住房要怎么处理才好
      住房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夫妻共同生活时居住使用的房产,对于这样的房产有的属于个人房产,而有的属于共同房产。若是共同房产的话,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需......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客户拖欠货款不还的处理方式是什么一、客户拖欠货款不还的处理方式1、通过法律途径解决。(1)诉讼时间之内起诉才有法律效力。一般债权的诉讼时效......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
      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当了皮包公司法人会有什么风险皮包公司是指哪些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没有固定资产也没有固定工作人员的公司,是我们国家......


·借贷式诈骗公安不立案违法吗?
      民间借贷其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正常的债务债权关系,双方在形成债务债权关系的时候,是要签订具体的借款合同的。在正常情况下,借款的合同都是受法......


·传销挣了一千万判几年
      不是按传销所得金额判刑,而是按责任判刑,分为组织策划、介绍、胁迫、诱骗等。我国《刑法》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团伙抢劫犯罪判几年,怎么处罚团伙抢劫犯罪
      抢劫罪作为一种暴力犯罪,犯罪嫌疑人一般都不是单独行动,大多数是团伙作案的形式。这种团伙作案危害性也是大于一般的犯罪。因此,我国刑法对犯罪集团......


·使用他人商标做企业名称侵权吗
      如果他人商标已经注册,别人就不可以再使用这个商标,否则就会构成侵权。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


·合同诈骗山东省法院量刑规则具体有哪些
      合同诈骗山东省法院量刑规则具体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山东省高级人民......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土地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我们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家所有,但是每个人都有土地的使用权,任何人不能非法占据,就算政府征用也要给与一定的征地补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