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如果要想成为合法的夫妻,光是举行了结婚仪式显然是不行的,此时还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才行,如果没有领取到结婚证的话,也就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那实践中该如何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须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供户口簿的,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户籍管理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一致:本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标明未婚、已婚或丧偶的《婚姻状况证明》,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离过婚的须提供离婚证件;丧偶的须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双人合影二寸相片3张;已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须提交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二、结婚登记的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按《民法典》规定的结婚条件,对当事人双方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二是必须达到法定年龄,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结婚的禁止条件:一是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二是禁止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人结婚。
  三、去哪里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是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认真审查后,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即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否则不予登记。当事人如不同意登记机关的决定,有权提请上一级主管机关解决。从《民法典》中的规定可以知道,男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首先需要满足规定的条件,一般在提出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会对双方的条件作出审查,而审查是否满足结婚条件,往往也是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上面进行的。当然,此时既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也是可以选择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对于有购房需求但是购房资金又不足的人们来说,二手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对于购房人来说,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人们在购买二手房时,由于房屋......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
      单方面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配?1,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2,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何分配......


·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
      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一、构成假冒专利罪法院如何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征地补偿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龙州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龙州镇、上龙乡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35455......


·作为一名上班族
      作为一名上班族,加班是非常常见的,而对于上班族来说,最关心的莫过于加班费的问题了,以下我们具体来了解下什么是加班费?加班费如何进行计算?国家关......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 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如何认定哪些行为会构成职务侵占罪中国人有走后门的习惯,中国人也有利用职务便利的习惯,利用职务便利的常常会构成职务侵占罪,法律中明确......


·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我?
      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我?一、贷款合同为什么没给我在审贷部门审查后,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可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


·犯罪人员销售假药二十万怎判刑
      一,犯罪人员销售假药二十万怎判刑1、销售假药是行为犯,《刑法修正案8》修正了刑法,去掉了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个前置条件,卖一瓶假药就入罪。只......


·债权没有到期能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债权没有到期能否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债务没到期的,债务人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明确知道债务人有......


·侵犯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是什么
      侵犯消费者的行为主要是什么《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1、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