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虽然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在名称上面很相似,但却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犯罪,其中职务侵占罪属于特殊主体的犯罪,法律中规定只能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并且对职务侵占罪的判刑也不是很严重,那此时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缓刑的适用条件:
  
  1、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2、不适用缓刑情况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2007年4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新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适用缓刑情形予以规范,以列举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四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根据这一司法解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符合刑法规定的缓刑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但是,司法解释同时明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不具有悔罪表现的;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刑法修正案八修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三、犯职务侵占罪能判缓刑吗
  
  由于职务侵占罪可以在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因此要是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并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那么还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
  
  实践中,要是行为人犯职务侵占罪的话,情节比较轻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同时满足了其他条件的话,那被判缓刑也是很有可能的。不过要是认定该犯罪分子构成了累犯或者属于犯罪集团中的首要分子,自然此时是不可以适用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续签几年
      很多人都不知道签订劳动合同时到底该签订几年,续签劳动合同时又该签几年,其实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做出了相关规定,那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续签......


·驾驶员涉嫌毒驾撞死人怎么处理
      驾驶员涉嫌毒驾撞死人怎么处理?毒驾撞死人的处理方法一般都是判处3年到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我国《刑法》规定如下: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


·由于生活上的压力
      由于生活上的压力,许多人也会到当地的建筑工地上打打零工,来补贴家用。受雇者在打零工的建筑工地上,身体遭受损害,造成无法工作的话,雇佣方也要赔......


·国有土地使用期限25年到期怎么办?
      人们买房子的时候,不光要看房屋的位置、周围配套设施、学区等因素,还得看房屋产权属性,如果是商业用地,则土地使用年限只有40年,这样的房子价格较......


·发生了代驾事故如何赔偿?
      发生了代驾事故如何赔偿?现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街道上的车辆越来越多,关于车辆的违法行为也不能完全杜绝,其中,代驾就是一个十分严重的问题,有......


·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多久出具?
      一、检察院不批捕决定书多久出具?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不批准逮捕所作的书面决定。对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及案卷材......


·私人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私人房屋装修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私人房屋装修合同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


·受害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用人单位并未扣减其工资,能否支持误工费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年修正)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


·行政机关重复执行判决有效吗?
      行政机关重复执行判决有效吗?行政机关重复执行判决是无效的,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重复起诉是不符合起诉规定的,重复起诉法院会裁定不予......


·行政诉讼时效能否中断?
      行政诉讼时效能否中断?行政诉讼时效是不能中断的,因为行政诉讼的特点及《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决定了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一次性的,不......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
      中小企业私募债流程中小企业私募债发行流程较为复杂,其工作阶段大致可以分为前期准备、材料制作、申报、备案以及发行这五个阶段。以下的我们将详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