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

在我国劳动者整体专业素质和法律意识还处于较低水平的时候,使得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在长时间内都处于比较低的位置。而究其原因,事实劳动关系则是其中重要的因素。那么,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确定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由劳动合同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的,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符合确立劳动关系的其他构成要件,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劳动关系的状态。事实劳动关系,是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但不符合法定模式的劳动关系。考虑到我国目前的劳动就业状况,我国劳动立法承认并保护事实劳动关系。《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也作出类似解释。这是我国目前关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但由于这些规定还是非常抽象,我们很难对事实劳动关系做出明确具体的判断。一般来说,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主要包括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两方面。从实质要件而言,首先是劳动者已经提供劳动行为;其次是劳动者已经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如用人单位提供报酬、福利待遇;第三是劳动者已纳人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体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从属关系;最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此存在默认意思表示。从形式要件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没有签订合同。因此,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若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具备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如劳动者已成为用人单位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定期支付报酬,劳动者享受用人单位的福利待遇,就应该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另外,结合事实劳动关系的构成要件以及实践中的具体做法,履行无效劳动合同也能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无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不受法律保护,但为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若其具有作为事实劳动关系的实质条件,理应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伤认定是以发生工伤事故时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为前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提交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是为了证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职业病伤害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现时是否仍然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已不重要,这对工伤认定并无影响。也就是说,劳动关系结束了,仍然能进行工伤认定。例如,职工从企业辞职后一段时间,才经诊断确属在职期间患职业病,他可以向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同时,部分社会保障统筹地区,例如广东省,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制定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使用劳动者的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这就是说,即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但在这种特殊情况下,由于承包方不具备用人单位资格,不能与劳动者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因此为保护劳动者权益,视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包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以上就是如何确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综上所述,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于有劳动合同确定的普通劳动关系而言的,并且为我国法律所承认的的劳动关系。文中还确认了事实劳动关系具有的和普通劳动关系的权利和相关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被立案侦查,并承
      我们知道,在我国醉驾是一种犯罪行为,当事人会被立案侦查,并承担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在将醉驾当事人拘留之后,会首先对当事人进行预审,以确定是否有......


·法定的合法强拆程序是怎样的?
      法定的合法强拆程序是怎样的?首先,拆迁当事人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按照条例和规程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搬迁期限、补偿方式、补偿标准......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保护期是多久?
      其实软件著作权也是属于一种一般的民事权利,但是这种民事权利是建立在计算机的软件的研发成功并且在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在册的情形之下,我国对于软件著......


·借钱不还怎么开口要
      自己首先要弄清楚,是不是朋友将借钱这件事忘记了,有的朋友的记性是不太好的,先问问他的朋友,看看有没有借钱不还的习惯,得知不还的原因再进行解决......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
      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一、餐饮连锁加盟合同怎么写?甲方:联系方式地址:风险提示:特许方必须是合法立案的公司或是行号,且代表签约的......


·配偶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
      配偶有精神病能不能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


·船运输损害赔偿金是怎么规定
      船运输损害赔偿金是怎么规定的从古至今,船运输在各种运输方式中一直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在运输过程中,总避免不了有船运输损害事故发生,但是......


·未婚生子给抚养费吗?
      未婚生子给抚养费吗?未婚生子也是必须要给抚养费的;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小孩的义务.如果小孩跟一方生活,另一方必付抚养费,多少双方可协商,若协商不成,起......


·居间合同订金能退吗,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居间合同订金能退吗,订金与定金的区别一、居间合同订金能退吗订金在法律上是不明确的,也是不规范的,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最高人民法院......


·签劳务合同应注意什么?
      签劳务合同应注意什么?签劳务合同应注意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


·违章处理后罚金多久缴纳?
      违章处理后罚金多久缴纳?1.交通违章罚款,交警抓到现行的,当场出具罚单,滞纳金就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款,超过15天,每天收取3%的抄滞纳金。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