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员工,我国法律中都是赋予了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就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来看,受到的限制是比较多的。如果单位想要开除员工,首先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在哪些情形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单位以职工违反劳动纪律等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要达到一定程度才可以,或者是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或者是单位规章制度明确规定的。开除是解除被处分人与行政机关人事关系的纪律制裁方式,也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被开除后,被处分人不再具有行政机关公务员的身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开除员工争议怎么处理受到开除处分的职工对处分不服,与企业发生争议,就称为开除争议。在判断现实生活中的劳动争议是否属于开除争议时,应主要看企业最终处理结果,而不是看其处理的原因。用人单位开除职工的原因、依据多种多样,有的因职工违反纪律,有的是因职工破坏了企业规章(包括分房规定、计划生育规定等),有的是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的是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也有的是依据企业规章。无论用人单位以何种理由、何种依据,也无论理由、依据正确与否,只要是对职工实施了开除处分,就涉及职工最大的劳动权利,职工对开除处分不服而发生争议,就属于开除争议。按照《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规定,只要争议当事人提出申诉,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就应当受理,而不应以开除的原因、依据不当或受理后很难处理作为不予受理的理由。三、开除争议的主要处理依据目前,处理开除争议主要适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有《企业职工奖惩暂行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暂行规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关于〈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若干问题的解答意见》等等。此外,企业依法制定的企业规章也可作处理依据。如果不符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开除情形,自然单位此时是不可以开除员工的,否则单位的行为就会构成违法,此时就需要对员工做出相应的赔偿。而实践中,往往也会在单位开除员工上面产生纠纷,作为员工要想更好的维权,可以聘请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要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
      要怎么样才能自动离婚在我国并没有自动离婚的说法,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如果能和男方协商一致的,那夫妻双方到一方的户籍......


·最高院危险驾驶罪的一些法律问题怎么解释?
      危险驾驶罪就是在驾驶路上违背驾驶规范的行为,比如过载,又比如在马路上赛车,再或是运输危险物品。那么,最高院危险驾驶罪又有什么解释和意见呢?下......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
      哪些情形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公司不申请破产清算的情形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
      98年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一、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内容?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法定代表人:......


·司法鉴定的客体所具备哪些条件?
      ?我们都知道司法鉴定对于我们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因为了有这个司法鉴定的部门才能让群众的权益得到正常的维护,司法鉴定一般分主体和客体,那么司法鉴定......


·一、工伤鉴定复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工伤鉴定复议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果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


·绑架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如何认定绑架罪?
      绑架犯罪的行为人往往是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想要通过暴力行为非法限制他人人身后,获取一定的财物或财产性利益。那么您知道我国关于绑架罪的定义是怎......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改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品房成为人民购买住房时的首选。然而,除了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也普遍存在,尤其是房改房......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
      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是什么?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时候就有许许多多的外资来到我国投资建厂,那么在外资企业在我国投资建厂的时候,就要遵循我国的......


·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包括哪些
      买商品房经过的程序包括哪些商品房的价格之高虽然让人咋舌,但由于房屋是人们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料,人们也就免不了对房屋的购买,其中就包括商品房的购......


·一、婚内夫妻约定财产是属于有效的吗?
      一、婚内夫妻约定财产是属于有效的吗?是属于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9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