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实践中起诉离婚状怎么写?

离婚诉讼程序可以说是通过起诉离婚状启动的,也就是说夫妻中一方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需要同时向法院提交书面的起诉离婚状。那您知道这个起诉离婚状怎么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民事起诉状
  
  原告×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诉 讼 请 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 实 与 理 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 ? ? ,现在 ? ?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 ? 出租私房嫖娼时被 ? ? 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2000年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某某
  
  20××年月×月×日
  
  您此时应该也知道该如何写这个起诉离婚状了吧。其中呢比较重要的是诉讼请求,毕竟法院最后做出判决的时候都是在原告的诉讼请求范围内做出的,因此为避免出现遗漏的情况,此时可以委托专业离婚律师代为起草起诉离婚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绑架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几种
      绑架罪加重处罚情节有几种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
      做试管婴儿离婚给赔偿金吗?理论上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


·刑事诉讼法对传唤有什么规定?
      侦查案件的时候国家机关需要在合法的前提下通知嫌疑人到某个地点开始审讯工作,这个程序就是传唤,但是传唤往往都会出现嫌疑人不配合或者审讯机关出现......


·买卖合同诉求解除合同被驳回怎么办
      买卖合同诉求解除合同被驳回怎么办?买卖合同诉求解除合同被驳回的话可以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商业秘密的三个特性是什么 一、商业秘密的三个特性是什么?
      商业秘密的三个特性是什么一、商业秘密的三个特性是什么?1、非公开性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


·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必须支付补偿金吗
      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必须支付补偿金吗?辞退员工没有提前30天说符合法定条件的也可以不支付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不予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内容有哪些
      不予签订合同通知书的内容有哪些不予签订合同的通知书______:我们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将于___年___月___日期满。经单位研......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
      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一、合同撤销后的效力是自始无效吗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


·专利权是从什么时候起算?
      专利权是从什么时候起算?专利权有效期均自申请日起计算,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


·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常州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像强拆这样的新闻在当今时代您已经很少见到了,因为只要政府征用公民的土地,都会按照当地政府所制定的拆迁补偿标准,发放给......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