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

工伤事故在工作中经常发生。很多人在进行了工伤事故认定之后不知道下一步该做什么,不知道怎样追要工伤赔偿,到底赔偿金在法律中如何规定,由谁来支付。那么,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该做什么
  
  
  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进行工伤鉴定,持鉴定结果,享受工伤待遇,得到工伤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二、赔偿金怎样获取
  
  
  1、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2、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3、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4、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以上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怎么办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三、赔偿金由谁支付
  
  
  (一)、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
  
  
  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以下项目:
  
  (1)、工伤医疗费;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生活护理费;
  
  
  (6)、丧葬补助金;
  
  
  (7)、供养亲属抚恤金;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工伤住院治疗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等等;
  
  
  (1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2)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项目
  
  
  除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工伤的职工一定的补偿金:
  
  (1)、工伤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费及食宿费:住院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
  
  
  (3)、伤残津贴: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诉,拿到工伤认定书之后需要身体恢复,在身体恢复后三个月之内可以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如果达到法律规定的一定级别,就可以要求企业进行工伤事故赔偿。以上就是对工伤认定书下来后赔偿金怎样获取?问题的回答,您看过之后会有一个详细的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承担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要承担什么后果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通常会约定一定的劳动期限。而签订劳动合同后,有些员工想要跳槽,或是因为个人的职业规......


·骗取出境证件罪辩护词的格式是什么
      我国公民出入境都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才可以的,在正常情况下,出境证件是需要依法到我国有关部门申请的。国家在办理出入证件的时候要求比较严格,尤其是......


·笔迹司法鉴定书内容有哪些?
      笔迹司法鉴定书内容有哪些?(1)笔迹检验——对笔迹进行比对检验,确定检材和样本笔迹是否同一人所为;(2)印刷文件检验——检验印刷品是何种方法印制,判......


·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收据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需要收据吗?收到离婚协议财产一方,是不是必须写收条,是俩个人的事情。如果俩人一致同意不用写收条的话,也是可以的。因为,离婚......


·一、老人遗产房屋想卖掉是否合乎法律规定?
      一、老人遗产房屋想卖掉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老人遗产房屋想卖掉是合乎法律规定,属于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自我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需要配偶同意......


·典当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是什么?
      典当合同纠纷处理方法是什么?在法治社会中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需要知法懂法不违法,在处理很多事情纠纷的时候要依据法律来进行解决,只有通过法......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
      个人死后财产分配怎么继承先遵从遗嘱继承、遗赠程序有的话优先分配然后开始法定继承,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


·在我国民法总则与退休有关吗
      在我国民法总则与退休有关吗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与退休有关吗?没有任何一点是与......


·图书出版合同是否缴印花税?
      图书出版合同是否缴印花税?一、印花税征税范围的规定图书出版社合同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但是在合同签订当中的电话订货内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笔迹上可以鉴定出书写的时间吗?
      一、笔迹上可以鉴定出书写的时间吗?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第十条文书司法鉴定:运用文件检验学的原理和技术,对文书的笔迹、印......


·抚养费诉讼的开庭流程
      抚养费诉讼的开庭流程起诉抚养费的程序即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