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无行贿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我们在开具无行贿证明的时候,关注点不仅仅在该证明是否合规合法,更要注意无行贿证明有效期有多长,该证明在什么时候会失效,那么无行贿证明有效期到底是多久,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有关无行贿证明的相关知识。
  
  
  一、查询无行贿犯罪证明要多久
  
  1、手续材料齐全,高检院规定一般查询3个工作日、涉外查询5个工作日出结果,但实际执行中多数检察院当场就能出结果,具体情况最好向地检察院咨询了解。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二十条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查询申请进行查询,在受理查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和个人。
  
  3、对于涉外查询,在受理查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查询结果告知查询单位和个人。
  
  4、无行贿证明有效期为三个月
  
  二、相关规定
  
  1、查询地点:全市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
  
  2、执行查询单位: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及各区、县(市)院预防科。
  
  3、申请查询主体需递交的材料:
  
  (1)行贿查询申请书;
  
  (2)申请查询单位介绍信;
  
  (3)查询经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需企业法定代表人进行查询,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5)收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后,经单位应向检察院复函。
  
  4、执行查询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如因技术原因与某地数据库远程连接失败,无法对业进行查询时,提供《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告知函》。
  
  5、企业需提供的材料
  
  (1)如因技术原因和某地远程连接失败,无法对某地企业进行查询时,则该企业应到注册地所在的人民检察院申请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或行为的证明材料;
  
  (2)如对查询告知结果存在异议,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前文的描述,我们清楚的知道无行贿证明有效期为时三个月,当需要查询的时候,必须要在这三个月之内,否则证明无效,我们也无法确定其真实性,所以有关于无行贿证明,我们要非常关注它的时间点,因为有效性时间很短,很容易被我们疏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应注意什么?
      辩护律师收集证据应注意什么?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律师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a)收集证据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b)收集证据必须主动及......


·装修合同丢了能打官司吗
      这是可以起诉的。无法核对原件的复印件,是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还必须要有其他证据来佐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五条 ......


·商标抢注其他类别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商标抢注其他类别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


·女方带一个孩子男方应该支付多少抚养费
      女方带一个孩子男方应该支付多少抚养费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


·燕郊购房可以办假离婚证吗?
      近年来国家房源市场不断的进行调整,但是有些夫妻,为了能够购买二套房而出段绞尽脑汁出奇招,竟然想出了办理假离婚证而去购房。就那燕郊来说,燕郊占......


·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
      现实中,不管是已经抵押的房屋还是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法律方面都是允许进行买卖的。不过需要注意,这类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肯定会受到一......


·原告以某一法律关系起诉后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针对同一争议事实,原告以不同法律关系为由再次起诉,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把握核心是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个方面,即前诉与后诉在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三方面存在一致,则构成重复起诉;......


·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房租未到期转租出去是否合法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转租或承租人的转租行为征得了出租人的同意,是合法的;反之,......


·司法解释是法律专业中的术语
      司法解释是法律专业中的术语,指的是最高司法机关对于法律条文在实践中应用所做出的的解释,主要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即对法院审判工作和司法部门......


·疫情期间延迟还款的适用对象是什么?
      疫情期间延迟还款的适用对象是什么?借员只能针对特定的人群延期支付,根据银保监会的通知,以下四类人员可以合理延期支付:1、受感染人员。2、疫情防控......


·一、在学校时老师算监护人吗?
      一、在学校时老师算监护人吗有些家长习惯认为,送学生到学校学习生活,学校就是学生在校期间的监护人,发生在学校内的所有事故,学校都必须承担一定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