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如果家中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了,政府就要按照征地补偿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那你知道,政府征地的补偿标准到底是怎样的吗?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讲解。
  
  一、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有哪些
  
  (一)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收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二)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三)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四)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五)社会保障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除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外,还应当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三、补偿费用的管理、归属是怎样的
  
  (一)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二)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四、征地补偿纠纷及解决方式
  
  (一)补偿标准争议
  
  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三)征地信息公开纠纷
  
  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你的土地被国家征用了,国家必须按照相关的标准对你进行补偿,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如果你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营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私营企业股权转让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越来越发达,股份制度也有了相关的完善,对于股权转让,我国是有相关的明文规定的......


·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
      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一、总公司法人跟分公司法人是否为一个人?总公司才有法人资格,才有法定代表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法定代......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
      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一、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服务的内容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行。物业服务指的是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


·故意纵火罪量刑标准
      现实生活中总有许多意外,但是因为人故意为之而造成的事故也不少,这类犯罪的刑法普遍不轻,今天就由小编来介绍故意纵火罪量刑标准,故意纵火的刑罚判......


·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出租人解除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


·如何避免商品房风险(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
      如何避免商品房风险(一)不轻信口头宣传和承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人员口头承诺,购房者应谨慎辨别。无法确定宣传和承诺是否能够兑现的......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
      夫妻办离婚婚前财产需要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金融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金融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或者金融机构信用,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的行为。它包括了集资诈骗、票......


·潍坊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在山东潍坊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在每月收到的工资单中会发现五险一金缴纳金额。五险一金对于职工来讲非常重要,关系到切身利益,其中医疗保险、住房公积......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是什么
      企业上市基本条件是什么(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


·云南普洱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云南普洱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土地共有四类:一类区片范围:城市中心规划区,思茅镇平原村。区片补偿标准:140000元/亩。二类区片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