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和案情有关的财物、文件,可以按照手续进行查封,冻结。在办理查封手续的时候,应该多人在场,并形成清单保存。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在查封、冻结财产方面有具体的条文规定,主要分布在第141条到145条。那么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刑诉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一、刑诉法141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二、刑事诉讼中查封期限最长是多久?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期限届满可以续封一次,续封应当经作出原查封决定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送交有关部门协助办理,续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案件重大复杂,确需再续封的,应当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在期限届满前五日以内重新制作查封决定书和协助查封通知书,且每次再续封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封手续的,查封自动解除。三、哪些财产可以被查封?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财物予以查封、冻结,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当协助和配合。本规定所称涉案财物,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依法以查封、冻结等方式固定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产和物品,包括:1、犯罪所得及其孳息;2、用于实施犯罪行为的工具;3、其他可以证明犯罪行为是否发生以及犯罪情节轻重的财物。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第141条到145天对查封、冻结进行了明文规定,其中刑诉法141条明确指出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查封和案件有直接关系的财产、文件等。但是要妥善保管,不得调换、破坏和损毁等。按照规定,冻结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对于冻结的财产,经查和案件无关的,应该在三天内解冻,并及时告知产权人。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23年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多少年?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是多少年?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残疾赔偿金的赔偿年限为20年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


·结婚几年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
      结婚几年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很多人认为无论是夫妻婚前的个人财产还是婚后双方创造的财产,只要夫妻在一起居住的时间久了,就会成为共同财产。的确,这......


·张北县农村拆迁标准费用是多少
      张北县农村拆迁标准费用是多少近年来,在我国科教文卫事业取得较大成就的同时,我国的城镇化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在平时的生活中,人们有可能会遇到进......


·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在交易流程繁杂的二手房市场中,保障二手房交易的安全,有效保障二手房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二手房合同备案是有效手段。那么二手房合同怎么备案呢?......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


·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有异议怎么办?
      对离婚协议书抚养权有异议怎么办?可以起诉来申请变更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


·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罪办理流程是什么?
      公安机关对交通肇事罪办理流程是什么?交通肇事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事故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经过勘察调查获得证据后立案,进行侦破。办理完成后经过一......


·武汉大病医保新政内容是什么?
      在我国,城乡居民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居民在看病就医的时候可以节约一笔费用,减轻经济负担。可是现实中经常存在这样的情况,就是老百姓生病了,......


·我国的高温费哪几个月多少钱
      如果到了夏季以后,企业给单位所在的员工发放了各种各样的防暑降温的饮料或者是药品,但是实际上却没有通过现金的形式发放高温费的话,这样做是不对的......


·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该如何处理
      在子女众多的家庭中,容易出现其中一两个子女不实际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这肯定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要是有的赡养人不履行义务的该如......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
      专利权纠纷管辖权如何确定?1、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