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诉法发回重审的规定是什么

生活中,我国法院在处理审判一些刑事案件的时候,有时候所面临的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例如,案件审判以后又会被发回重审。对于发回重审的相关问题,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了方便您理解,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刑诉法发回重审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发回重审的规定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所谓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包括:
  
  (1)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如,案件性质不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犯罪嫌疑人也不是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但在一审中没有实行公开审判。据以定案证据没有当庭质证等等。
  
  (2)违反回避制度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中及有关人员依法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例如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应当自行回避的人员没有回避等。
  
  (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如某审判员在庭审中未允许被告人进行辩护或者最后陈述;未依法为盲、聋、哑、未成年人或者可能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当事人、辩护人关于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申请置之不理或无理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民事赔偿要求未依法受理等。
  
  (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如,不具备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法定资格的人参加合议庭;实际参加法庭审理的法官与法律文书中署名的审判长、合议庭成员不一致;审判委员会在委员未过半数的情况下研究并决定案件等。
  
  (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您通过我们的资料可以看出,案件被发回重审是需要满足相关条件的,比如经二审审理后认为证据不足,不足以定罪的这种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对于任何一个案件的审理都是十分严格的,既然要对当事人进行定罪量刑,就必须做好各种准备,是不允许任何原因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养老保险断交一个月有什么影响
      养老保险中断时,职工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都将受到影响。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向职工个人账户记账,二是职工个人账户储存金额减少。这些将直......


·处理离婚财产和同居财产分割一样吗
      男女之间不管是离婚还是同居分手,此时都是需要对财产作出处理的。就其中离婚财产分割来看,我国相关法律中是作出了明确规定的,但对于分手时的同居财......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摊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几种情形
      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几种情形在司法实践中,目前抽逃出资的方式主要有:1、公司验资注册后,将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这常常表现为......


·集资诈骗的特性有哪些?
      非法集资诈骗的犯罪率近年来呈现上涨趋势,而我国公安机关对其打击的信心和决心也随着犯罪率的上涨日益剧增,但是由于这种罪行的特性并不明显,使得您......


·存疑不起诉司法解释是什么?
      存疑不起诉司法解释是什么?一、存疑不起诉司法解释是什么?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


·借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确定?
      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讨债的过程中,对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是不能忽略的。因诉讼时效关系着债权人能够成功追回欠款、实现债权的问题。具体来说,借款的诉讼时......


·婚姻诈骗案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离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
      离婚可不可以要求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
      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一、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哪些?公司合并的好处具体讲有以下几点:1、相对于收购而言,企业合并不用支付现金或少付......


·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追诉期有多长
      一、刑事犯罪追诉期怎么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