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如果认为有必要的话,则可以申请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但此时公安机关是没有权限决定进行逮捕的,需要提请检察院批准。而实践中,检察院也有可能不批准逮捕,那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诉讼法不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
  二、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怎么办
  检察机关对不批准逮捕决定执行监督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除了检察院可以批准是否逮捕外,人民法院也是享有这样的权利的,但实际在执行批准逮捕措施的时候,则还是由公安机关来具体执行。而要是检察院不批捕的,此时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现在的企业如果还是为了抢任务但是完全不顾安全生产
      现在的企业如果还是为了抢任务但是完全不顾安全生产的话就是属于蛮干,反而是不管从小厂到那些劳动强度更大的大型生产工厂都是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置的。......


·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是什么?
      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是什么?一、医疗过错鉴定回避制度的法律原文司法鉴定人回避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证司法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计算?个人存单贷款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贷款怎么计算?个人存单贷款有哪些规定?一、存单质押贷款怎么计算1、存单质押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


·涉及金融诈骗怎么处罚
      涉及金融诈骗由公安机关处理,被起诉后会被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


·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
      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一、犯罪未遂一般要判几年?犯罪未遂要判几年要看具体行为涉及到哪个罪名,如果罪名涉及到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未遂量刑可能......


·交通事故理赔材料有哪些
      理赔往往是向保险公司进行的,在交通事故中,受到损害的人也是可以在购买保险的范围内要求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理赔。但此时需要提供理赔的材料才行,那......


·遗嘱财产不给子女只给妻子吗?
      遗嘱财产不给子女只给妻子吗?可以的。但是立遗嘱人,只可以把属于自己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以遗嘱形式指定子女以后继承。属于夫妻俩共有的财产,当事人......


·喝酒后,人体内的酒精若超过一定的浓度,会导致大脑处于兴奋状态
      喝酒后,人体内的酒精若超过一定的浓度,会导致大脑处于兴奋状态、视线模糊等,若此时驾驶员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会加大交通事故发生的机率。交交警......


·刑法中自首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自首属于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经过专门的认定之后,那最后判刑的时候法官才会考虑进去。而实践中关于自首的量刑情节......


·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是什么,怎样理解?
      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是什么,怎样理解?债权转让抵消的条件是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


·外商独资减资公告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外商独资减资公告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我国的有一些快餐公司实际上就是属于外商独资公司,除了在餐饮领域以外,实际上各行各业都存在外商独资公司的。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