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在我国工程质量事故,一般是指因为建筑工程的质量出现了问题,而导致建筑工程在使用的时候,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重大损失。生活中如果工程质量出现了任何事故的话,国家会依据事故的类别对相关人员进行惩处。那么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工程质量
  
  质量是指“反映实体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之总和”。质量就其本质来说是一种客观实体具有某种能力的属性。
  
  (1)实体实体是质量的主体,是指可单独描述和研究的事物,它可以是活动或过程,可以是产品,也可以是组织、体系或人以及上述各项的任何组合。工程中重点研究的是产品。产品就是活动或过程的结果,它可以是服务、硬件、软件以及其组合。产品可分为有形产品(如硬件)和无形产品(如服务)。
  
  (2)需要需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合同或法律规定情况下,“需要”是明确的,它通过合同、契约予以明文规定,是需方对产品或服务提出的明确需要,也是供方必须满足的要求;二是在其他情况下,需要有时是隐含的,这就要由供方通过市场研究、调查和预测来进行识别和确定,用规格、等级等来满足需方要求。“需要”通常被转化为有规定指标的特性,如性能、寿命、可靠性、安全性、环境、经济性和美学。
  
  (3)特性特性是指质量特性,即帮助识别或区分各种实体的一种属性。这种属性能对其加以描述或度量,以便确定对于要求是合格还是不合格。因此“特性”是用来评价“实体”满足需要程度的参数与指标系列,是“需要”的定性与定量的表现。在用于对“需要”进行描述时,应尽量转化为定量指标,以便对“需要”进行更为确切的描述和度量,从而确定产品对于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是否满足。
  
  工程项目质量是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使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工程项目质量的具体内涵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项目实体质量
  
  任何工程项目都是由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所组成,而分项工程则是通过一道道工序来完成。所以,工程项目实体质量包含工序质量、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质量,单位工程质量。
  
  (2)功能和使用价值
  
  从功能和使用价值来看,工程项目质量又体现在适用性、可靠性、经济性、外观质量与环境协调等方面。由于工程项目是根据业主的要求而兴建的,不同的业主也就有不同的功能要求,所以,工程项目的功能与使用价值的质量是相对于业主的需要而言,并无一个固定和统一的标准。
  
  工作质量是指参与工程建设者,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所从事工作的水平和完善程度。工作质量包括:社会工作质量,如社会调查、市场预测、质量回访和保修服务等;生产过程工作质量,如政治工作质量、管理工作质量、技术工作质量和后勤工作质量等。工作质量是工程实体质量的保证和基础,而工程项目实体质量是工作质量的综合反映。
  
  二、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分类: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您对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分为几个类别这一问题,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我们可以看出水利水电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如果是因为工程质量而导致发生一系列安全事故的,国家在处理的时候,针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一定会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


·故意伤害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


·一、在劳动仲裁律师费多少?
      一、在劳动仲裁律师费多少?一般收费水平是案件标的额的30%。劳动纠纷案件的律师费一般都会在请求赔偿的数额之内。例如,请求数额一共10万的,得收三......


·试用期需要入职合同吗?
      我们都知道刚进一个公司都有试用期的,一般来说进公司都要签订合同的,而且很多公司都将试用期和转正后的合同分开来签订,这样就规避了对劳动者的法定......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孩子监护权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一)监护权从法理上区分,属于亲属法中的身份权,但是,监护制度更强调的是国家对个人的强制性和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利益......


·是否对赡养费诉讼时效做出了限制
      是否对赡养费诉讼时效做出了限制一、是否对赡养费诉讼时效做出了限制法律上是有个诉讼时效的说法。可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法定的基于身......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招投标流程是怎样的按照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有四大类项目是必须经过招投标程序的,主要范围就是工程建设项目。因此,如果目前打算或正在从......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往往都会有一定的合同有效期限。在实际的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由于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的原因有时会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变更登记的期限是多久?
      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变更登记的期限是多久?一、增加注册资本申请变更登记的期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
      按揭房可以加名可以吗?不可以,银行不同意给房贷未还清的房屋加名是出于控制风险的考虑,因为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子增加了名字,相当于改变了借款人,债权债务......


·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责任
      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责任一、交通肇事逃逸有什么责任责任认定重。按《刑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