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临港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家庭来说,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肯定会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争取。当孩子的抚养权被判定会后,孩子的抚养费又成了夫妻双方比较关注的问题,各地抚养费的支付标准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支付的标准也不一样。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临港抚养费2017的规定是什么?
  
  一、子女的抚养费具体有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子女的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临港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四、抚养费标准数额的具体衡量因素
  
  1、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实际需要。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原则,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需要。那么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子女在父母离婚前的实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情况。有的孩子在父母离婚前,生活条件较好,还报了各种学习班,在父母离婚时,就应考虑这些情况,尽可能地保持孩子以前的生活状态。以避免父母的离异,对孩子造成过多的心理恐慌。
  
  快车我们提醒离婚父母,在离婚时,不能不顾子女的生活实际需要,无端地抬高抚养费要求,以此作为离婚的条件,这是不适当的。
  
  2、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
  
  对于抚养费数额的确定,还要考虑父母的经济收入能力,特别是给付抚养费一方的支付能力。支付能力较强的,适当多承担一些;支付能力较弱的,适当少承担一些。
  
  最高人民法院曾于1993年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在实践中,很多人仍坚持要求按照这个标准执行。部见上,虽然这个规定未撤销,但是已不适用。这个规定是十五年前的生活费标准,在十五年后的今天,中国的经济发展发生了巨大的飞跃,很多家庭的月收入达几万,甚至几十万,仍以20%至30%的标准给付小孩抚养费显然没有必要。所以,还要结合小孩的实际需要来参考。
  
  3、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
  
  在确定抚养费数额时,子女生活所在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也是一个重要的衡量指标。以此标准为基础,过高或过低的抚养费显然都是不适当的。
  
  在近年的司法实践中,若双方对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争议较大,而有给付抚养费义务一方的经济收入又不稳定,人民法院常会以当地的居民消费水平作为判定给付抚养费数额的标准。
  
  您可以看出,法院在对孩子的抚养费进行判决的时候,会依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处理。临港地处上海,物价和经济发展是比较快的,肯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比较高的。但是,具体的支付标准并没有定额,因为实际情况每家都是不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中保留诉讼和仲裁规定是什么?
      合同中保留诉讼和仲裁规定是什么?合同中保留诉讼和仲裁规定是既可以选择适用诉讼程序或者是适用仲裁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间谍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
      间谍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一、间谍罪的量刑标准具体是什么犯间谍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
      一、寻衅滋事罪拘留多少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增加股东需要修改章程吗?
      增加股东需要修改章程吗?公司增加股东必须修改章程,还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而且办理变更手续后,增资扩股、原股东出让部分股权给新入股的股东都......


·一、两个儿子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一、两个儿子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投标有效期的起始时间是怎样规定的?投标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很多公司和企业都会先熟悉关于投标这方面的知识,做好投标之前的准备工作。了解投标有效期......


·一、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信息怎么填?
      一、学生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信息怎么填?一般父母健在,就填父母。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
      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一、交通裁定书右人伤如何提出异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


·制毒未遂可能无罪吗
      制毒未遂可能无罪吗制毒未遂要判刑,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制毒罪:因毒品量的大小不同,而量刑不同,从三年以下,到无期徒刑再到死刑都......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
      技术服务贸易合同怎么写?范文是怎样的?技术服务贸易合同受让方(甲方)_______国________公司________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法定代表......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