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

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正成为该项宏大工程的重要一步。在拆迁过程中通常需要办理手续,当然也会用到一些证件,其中就有国家土地使用证,那么。有人提出疑问,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
  
  开发商动迁是需要《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
  
  1、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
  
  2、国有土地使用证在拆迁中的作用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
  
  3、土地使用证的作用
  
  (1)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2)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4、拆迁房的分类
  
  (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建造新的配套中低价商品房来代替。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拆迁业主,获得的这种配套的商品房,其房屋产权归个人业主,但作为业主如果想要将这套商品房卖出,那么就需要在取得权的5年后才可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这种拆迁房可以先作为自己的居住场所放置)
  
  (2)某些房地产公司因个人房产开发需要,经协商后开始载迁居民以购买中低众商品房为替换的房屋。这个房子归被安置者居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想要进行交易卖房,随时都可以。(前提是居民业主需要事先办理好商品房的土地证,这样才能保证买房者的相关权益)
  
  5、拆迁房的土地证办理
  
  办理的主要程序:接件、初审、审核、签发、制证、收费发证
  
  办理土地证所需的工作时限为20日。
  
  办理土地证必须具备的资料:
  
  (1)土地登记的申请书
  
  (2)土地权利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
  
  (3)让代理人代为办理的,则准备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
  
  (4)土地使用权侵害转让的许可证
  
  (5)房屋的拆迁协议
  
  (6)《房屋权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友情提醒:上述各种资料的复印件需要带上原件以便核实。
  
  以上就是关于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这个问题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简单来说,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所有权关系的重要证明,具有法律效力,在拆迁过程中是房屋补偿的重要依据,如果丢失了,需要尽快补办,以免耽误后续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协议离婚共同抚养的规定有哪些?
      协议离婚共同抚养的规定有哪些?现在由于人们口中所谓的“不愿将就”,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离婚大军的行列,但这也导致出现了一个非常大的弊端,那就是......


·股东变更资料的程序和所需材料
      股东变更资料的程序和所需材料找专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


·二次犯罪间隔五年可以判缓刑吗
      看具体情况定,法律规定累犯不适应缓刑,但过了五年不属累犯。前提是刑满释放起开始计算,如果上次是假释,还得加上假释考验期。但能否判缓刑还要根据......


·不安抗辩权要件有哪些
      不安抗辩权要件有哪些?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的一种,在双务合同的履行中十分常见。一般来说,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发现对方存在违约的可能时就可以......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
      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一、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吗私募基金经理自己能炒股是可以的,但是私募基金经理在投资的时候记得要用你自己的钱,要是......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一方面支持毒驾入刑,并且还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则认为由于可执行性等现实问题的困扰,会出现很大的困难。无论两方......


·劳动者迟到扣工资合法吗?
      劳动者迟到扣工资合法吗?迟到扣工资是否合法。是没有法律明确规定。主要依据如下:1、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没有劳动,不发......


·数罪并罚中漏罪和新罪哪个重?
      数罪并罚中漏罪和新罪哪个重?数罪并罚中漏罪和新罪哪个重,要看实际的犯罪事实而定。数罪并罚中的漏罪,要采取先并后减的方式处理。即先将漏罪与原判刑......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一、没有固定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1、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按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最高人民......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八级残废赔偿标准是多少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


·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怎样的?
      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怎样的?一、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怎样的?开设赌场的犯罪预备的认定是为了开设赌场准备资金或者是,为开设赌场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