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同时旅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同时旅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国法律为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赋予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各种权利,其中就包括了同时履行抗辩权。我们知道,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在对方提出请求时当事人拥有的一种对抗该请求的权利,它可以保证当事人的利益不受到损害。那同时旅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1、须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根据在于双务合同功能上的牵连性,因而它适用于双务合同,而不适用于单务合同和不真正的双务合同。可主张同时履行抗辩的,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生的对待给付。如果双方当事人的债务不是基于同一双务合同而发生,即使在事实上有密切关系,也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因此,成立同时履行抗辩权,必须有双方当事人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这一要件。这里的债务,首先应为主给付义务。在从给付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时,也应认为它与主给付义务之间有牵连关系,产生同时履行抗辩权。 双方互负的债务应具有对价关系。该对价关系不强调客观上等值,只要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认为等值即可。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使双方当事人所负的债务同时履行,所以,只有双方的债务同时届期时,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如果一方当事人负有先履行的义务,就不由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管辖,而让位于不安抗辩权或先履行抗辩权。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原告向被告请求履行债务时,须自己已为履行或提出履行,否则,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不过,原告未履行的债务或未提出履行的债务,与被告所负的债务无对价关系时,被告仍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告的履行不适当时,被告可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但在原告已为部分履行,依其情形,被告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违背诚实信用原则时,不得主张同时履行抗辩权。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同时履行其债务。对方当事人的对待给付已不可能时,则同时履行的目的已不可能达到,不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问题,应由合同解除制度解决。
  二、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互负债务,且双方债务有对价关系;2、当事人双方互负的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且均已届清偿期;3、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4、对方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是可能履行的。对于合同双方来说,履行合同中的约定是双方的义务,而同时旅行抗辩权则是指在双方都有履行义务,且履行义务没有先后顺序时,如果一方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另一方就可以行使该权利,拒绝履行自己的义务。抗辩权对保障当事人的利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时一方有赌债另一方要不要还
      离婚时一方有赌债另一方要不要还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


·病人昏迷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
      病人昏迷不能写字怎么立遗嘱?遗嘱需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因病人无法表达个人意志,故无法立遗嘱。立遗嘱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的,具体情......


·工程工期延误罚金有哪些规定?
      工程工期延误罚金有哪些规定?工程工期延误赔偿金的基本原则为,若赔偿金额代表了在合同签署之时因工程项目不能在合同的最后期限之前完成,而造成业主损......


·商标许可的方式都有哪些
      商标许可的方式都有哪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


·私募基金退出怎么办?怎么退出?
      私募基金退出怎么办?怎么退出?基金按照其性质可分为公募基金跟私募基金两种,在我国,公募基金的发展较为顺畅,一方面有国家的支持,另一方面公募基......


·养老保险中断了怎么办
      养老保险中断了可以选择补交或续交社保。但补交会有时间要求,一般可以补交3—5年的社保相关费用。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
      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一、安置房与商品房一样吗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意外伤害险包括什么?
      意外伤害险包括什么?意外伤害险包括意外险一般包括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交通意外险、团体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各种保险。而意外伤害保险赔偿标......


·直接抚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
      直接抚养与抚养的区别是什么关于抚养,相信您是很好理解的。对自己具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在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遗弃的。并且提到抚养,可......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
      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土地使用规定的年限最高是多少?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刑?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刑?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