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刑?

一、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刑?
  
  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不同,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的主要赔偿项目为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主要项目。每年7月左右,各个省份会根据本地的统计数据公布统一的标准。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户籍情况、伤残等级、家庭成员中被抚养人情况、个人收入情况、住院治疗护理情况等因素提供证据予以确定赔偿数额。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注意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病历、医疗费发票和清单、个人收入证明、居住证明、家庭成员户籍情况、交通费等证据,以便在诉讼中适用。
  
  即便不是醉驾,因驾驶员违章才发生交通事故,而且交通事故导致有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那一方已经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交通事故的发生是建立在醉驾的基础上,驾驶员以后将没有机会再考取驾驶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男方争取抚养权怎样搜集证据
      我们发现,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很容易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既然离婚夫妻无法协商处理抚养问题,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


·我国法律规定的跨境换股的程序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跨境换股的程序是什么?在当代这个社会,股票您是都知道的,因为在我国很多人炒股,但是关于跨境换股这个概念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


·大连伤残司法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当因为一些事故或者某些原因受到人身损害时,受害人一般会要求进行对此造成的损害作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所造成的损害需要有一个合法的鉴定机构,按照法......


·起诉离婚要什么手续,起诉离婚的手续是怎样的
      夫妻要是想通过起诉的方式离婚的话,则首先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起诉离婚的适用条件,否则的话起诉到法院也是不会被受理的。而之后了解清楚起诉离婚要......


·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
      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一、车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么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


·深圳市工伤鉴定时间多久会出具结果?
      深圳市工伤鉴定时间多久会出具结果?深圳工伤认定一般多久出结果?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
      一、自己写的小说属于汇编作品吗?1、自己写的小说不属于汇编作品,如果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的选择或编排体现......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
      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一、劳动合同终止理由有哪些《劳动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债权申报的范围是怎样的市场经济总是残酷的,有很多公司因为资金的原因而破产。我们知道,破产就会成立一个清算小组来进行破产清算。破产之后......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
      伪造假冒伪劣商品罪最高判几年?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