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夫妻已经没有共同语言,感情破裂,这时可能会有一方提出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 ,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我们就这个问题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相信对您会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能判下来?
  
  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二、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出离婚诉讼请求的一方首先要向法院提交相关的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草民事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二)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
  
  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
  
  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5、保全: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三)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结果:
  
  1、经调解和好:法院调解应当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
  
  2、经调解协议离婚:如果当时人经过调解不愿和好但都同意离婚,那么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调解不成法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
  
  1、安排开庭时间: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2、通知到庭诉讼:在开庭三日前法院要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
  
  3、开庭审理: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询问证人、鉴定人等等;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五)根据庭审情况判决
  
  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根据庭审情况,会再次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但我国法律规定一般的民事诉讼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结,所以起诉之后,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双方是否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原告方没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双方有离婚的条件,法院会在一审将离婚请求驳回。但如果原告六个月后重新起诉 ,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正当防卫有关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不法侵害行为是最为常见的一种违法行为,人们为了保障自身利益与安全,与分法分子有所语言以及肢体上的碰撞行为,在法律上称之为正当防卫,......


·自书遗嘱要不要去公证处公证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要不要去公证处公证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内容合法,没有处分他人的合法财产,有自己的签名,手印,签订日期,也就是......


·离婚案调查公共财产的方式有什么?
      离婚案调查公共财产的方式有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更多争议存在于财产分割方面。而掌握确实的夫妻财产的相关证据成为分割财产案件的关键。当事人在提起诉......


·破产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法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是如何规定的?一、破产撤销权的概念破产撤销权,指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的法定期间内所为的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


·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
      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


·公司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劳动合同未到期辞职是怎么规定的?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


·买卖交易和房产置换两种二级住房交易方式不知道大家更清楚哪种呢
      买卖交易和房产置换两种二级住房交易方式不知道您更清楚哪种呢?房产置换比较特殊,因为是买和卖双向进行的交易,相当于进行了两次交易,而且这过程中......


·诉前财产保全提供材料包括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所需材料包括什么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


·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
      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后果收养关系中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上述权利义务关系即刻消除,包括被收养人与原收养人的其他近亲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同时消除,......


·大学生校园高利贷常见的套路是什么?
      大学生校园高利贷常见的套路是什么?一、校园高利贷常见的套路1、诱惑借款。借点短钱,利息不会高一般起借金额不高,但是会让你越借越多。放贷者一......


·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
      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一、怎样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了解两者的区别就可以避免混淆隐私权和名誉权了,具体的区别如下:1、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