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

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
  
  土地使用证与房屋产权证都是房屋所有者必须具备的两样证件,在买卖房产时,需要对房屋产权进行过户和更名,同样土地使用证也需要更换成新房主的姓名。那么,土地使用证更名手续该如何办理,我们来帮你解答。
  
  
  一、办理土地证更名的程序如下:
  
  1、签订土地合同:买方办好房权证后,还要和原土地证使用者签订土地过户合同,之后带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合同、房屋过户的契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土管部门下设的测绘公司申请测绘;
  
  2、测绘公司测绘:测绘公司受理后,带着上述材料现场查勘,计算数据,出具新的测绘图,缴纳测绘费;
  
  3、评估公司评估:带着材料到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查勘现场,查勘所评估棕地的级别,所剩使用年限,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4、土管部门受理:带着土地过户合同、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原土地证、房屋过户的契税、测绘图、评估报告,到土管部门受理窗口申请过户;
  
  5、缴纳税费后领取土地证:土管部门工作人员受理后审批,符合规定者缴纳相关税费,出具新的土地证,因房屋过户时已经缴纳契税,土地过户时不重复收取,只缴纳工本费。
  
  二、办理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更名需提供资料:
  
  (一)房改房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公有住房出售价格审批。(复印件1份)
  
  3.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1份,其中分层分户平面图2份)
  
  4.申请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换购房登记的需提交原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6.属共有产的需提交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二)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私房转让
  
  1.土地登记申请表。1份(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
  
  2.购房合同书或拆迁协议书。(复印件1份,其中拆迁前已领取土地证的须交回原证)
  
  3.房屋所有权证(属共有产的需提供房屋共有人产权证)。(复印件1份)
  
  4.契证。(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6.产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公章)
  
  注:
  
  1.属委托办理的,须提供土地登记委托书(申请人在窗口领取填写并加盖私章)、委托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属赠与、继承的须提交公证书,并收回原土地证(已领取土地证的)。
  
  3.属交易房的,须提交转让协议书、出让合同及交款发票并收回原土地证原件。转让方未办土地证的需提交原权源资料。
  
  房产证和土地证是保证房屋归买房者完全所有的根本,缺一不可,因此,买房后务必及时带好相关资料进行办理,以免在今后的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土地使用证更名是在房产证过户之后进行的程序,在房管局有专门的窗口可以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认定是怎样的?
      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认定是怎样的?从本质上看,合同诈骗罪也是一种具体的诈骗犯罪,其与诈骗罪是特殊与一般的关系,它们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


·试用期辞职不要工资随时走可以吗?
      试用期辞职不要工资随时走可以吗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


·继承父母房产与户口有关系吗?
      继承父母房产与户口有关系吗?一、继承父母房产与户口有关系吗?继承父母房产与户口没有太大的关系,我国法律当中包括的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因此......


·谁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
      很多未婚男女,在正式领取结婚证之前,往往会选择办理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因此我们就自然而然未婚男女就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主体。但根据我国法律的规......


·北京是国家的首都,有着非常良好的经济、教育资源,当地的大企业
      北京是国家的首都,有着非常良好的经济、教育资源,当地的大企业大集团以及名校吸引着外地的学子和求职者,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北京人的各方面的政策待......


·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限制减刑可以吗1、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
      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是两个极易混淆的法律问题,也是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而表见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是完......


·想买房但是找不到好的房源?其实现在更多的人在买卖房子的时候都
      想买房但是找不到好的房源?其实现在更多的人在买卖房子的时候都会选择委托中介,虽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但此时也是可以节省自己的麻烦,同时也对自身......


·2023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
      2023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一、保定房屋拆迁补偿费有哪些?(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


·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
      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一、职务发明个人发明两者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职务发明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


·未缴纳社保有哪些赔偿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