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向多人借款算非法集资吗?
一、非法集资的概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规定,非法集资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鉴于实践中对于非法集资犯罪如何具体适用罪名存在疑问,《解释》明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犯罪的基础罪名,即:“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此外,为方便实践理解,《解释》还对非法集资的具体特征要件予以细化,明确成立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要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刑法规定中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民间借贷的概念
民间借贷:《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建立在真实意思基础上的民间借款合同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息可以在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以下的范围内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此,从民法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出发,一个企业向一个公民或者多个公民借贷都属于合法民间借贷。
在现实生活中,民间借贷是非常普遍的。不仅有公民之间相互借贷,而且有企业及其他组织集资建房、修路或者开展公益事业,以及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出资入股等情形。这些虽然也体现为吸收资金并且也有利益回报,特别是公民之间的借贷一般都约定有利息但并不违法,也不需要银行管理机构的批准。而且,这些借贷行为还受到《民法典》的保护。
三、普通民间借贷跟非法集资的区别
按《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这个定义相当宽泛,很多民间借贷都可视为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机关从中国经济实践中,归纳出更现实的执法标准。
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
4、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个人向30人以上吸收存款;单位向150人以上吸收存款。
同时,《解释》还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在“四个条件”基础上,最高法还列举了10种具体的非法集资形式,可以分为三大类。
1、假直接投资项目。比如,在房产界中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2、假间接投资。比如,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不具有募集基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3、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
法律意义上的金融相关活动不包括民间借贷,向多人借款不算做非法集资。若借助媒体公示于众,筹集资金的目标为群众,目的是非法占有,手段为诈骗,数额符合要求这些条件满足时就可以被认定为非法集资犯罪。非法集资手段多样,一定要注意防范,有需要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赠予多少
在我国赠予多少年不能收回财产赠予一般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之上的,在生活当中,直系亲属之间的财产赠予,或者是房子赠予,这都是比较常见的问题......
·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处罚主体特征是怎么规定的?在我国行政处罚法的颁布规范了行政机关要怎么进行依法行政,因为没有法律的规范是比较容易造成执法权乱用的,执法权......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结婚5年离婚财产怎么分配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合同未到期辞退员工怎样补偿
首先需要确定辞退理由,辞退理由决定了是否需要支付给你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1、如是经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按照劳动者在本......
·一、犯了重婚罪财产怎么分配?
一、犯了重婚罪财产怎么分配?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人民法院在审......
·如何投资私募基金?怎么避免风险?
如何投资私募基金?怎么避免风险?一、投资私募基金的窍门1、正式投资前,投资者还应做一些必要的调查工作。譬如确定公开信息中对这个基金管理......
·拒执罪自诉刑事状范本如何写?
刑事自诉状可以出现在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中,受害人可以通过自诉要求法院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刑事自诉状是一种书面申请,很多人不清楚具体内容包括......
·担保抵押物包含哪些?
担保抵押物包含哪些?在借贷过程中担保抵押物也是对债权人很重要的一项保障,当债务人履行不了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有权将担保抵押物依照民法典的规定......
·车祸无人员伤亡误工费应承担吗?
车祸无人员伤亡误工费应承担吗车祸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不需要承担误工费用,但如果无责任方需要处理交通事故造成不能正常工作的,可以主张误工......
·邻接权与著作权相同点是什么?
邻接权与著作权相同点是什么?邻接权与著作权相同点在于权利的范围,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