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毒品怎样量刑?

毒品是我们万万不能去触碰的东西,一旦接触到了毒品,轻则损失些钱财,重则丢掉自我。多少与毒品为伍的人只是浑浑噩噩的活着,根本不能称之为生活。毒品价格之高是我们无法想象的,毒品在量刑时也是以携带多少为标准的,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毒品怎样量刑?
  
  
  
  
  
  一、我国法律规定携带毒品怎样量刑
  
  毒品犯罪会根据毒品种类与数量确定基准刑,贩卖、运输海洛因不满十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徒刑;贩卖、运输海洛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的,处七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贩卖、运输海洛因五十克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不论毒品是精制还是粗制,只要毒品的纯度只要达到25%以上,就按实际称重的重量判刑。
  
  二、毒品数量判定标准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二)大麻油五干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 千克以上;
  
  (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四)吗啡一百克以上;
  
  (五)度冷丁(杜冷丁)二百五十克以上(针剂100ms/支规格的 二千五百支以上,50mg/支规格的五千支以上;片剂25mg/片规格的 一万片以上,50mg/片规格的五千片以上);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针剂或者片剂20ug/支、片 规格的五百支、片以上);
  
  (七)咖啡因二百千克以上;
  
  (八)罂粟壳二百千克以上;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第二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下列毒品,应当认 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三款、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
  
  (一)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
  
  (二)大麻油一千克以上不满五千克,大麻脂二千克以L不满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三十千克以上不满一百五十千克;
  
  (三)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四)吗啡二十克以L不满一百克;
  
  (五)度冷丁(杜冷丁)五十克以上不满二百五十克(针剂100mg 支规格的五百支以上不满二千五百支,50mg/支规格的一干支以上 不满五千支;片剂25mg/片规格的二千片以上不满一万片,50mg/片 规格的一千片以上不满五千片);
  
  (六)盐酸二氢埃托啡二毫克以L不满十毫克(针剂或者片剂 20ng/支、片规格的一百支、片以上不满五百支、片);
  
  (七)咖啡因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八)罂粟壳五十千克以上不满二百千克;
  
  (九)上述毒品以外的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数量较少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关于毒品数量多少的界定,上文中也为您提供了具体的数量判定标准,根据数量标准以及情节是否严重,就可知道量刑多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交过失业保险的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不可以领取。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


·在公司晕倒算不算工伤?
      在公司晕倒算不算工伤?一、在公司晕倒算不算工伤?应当根据是否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


·离婚诉讼被告不领传票不立案吗?
      离婚诉讼被告不领传票不立案吗?需要立案,审理前提是原被告双方接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通知被告前来领取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但......


·交通事故使人受伤赔偿有哪些?
      交通事故使人受伤赔偿有哪些?1、医疗费的赔偿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人身损......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什么问题
      租房找中介要注意什么1、找正规中介,看中介公司营业资质,可以网上查一下。2、尽量租房东的房子,不要租中介租过来的房子,确认签合同确认房东信息,......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程序是怎样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后,可以通过仲裁解决纠纷,而且劳动仲裁是劳动诉讼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申请了劳动仲裁,才能提......


·苏州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
      苏州拆迁补偿办法是怎样的一、关于市场评估价格和补偿(一)补偿方式及选择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为其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
      一、没房产证遗嘱公证可以办理吗?通常不可以,因为没有房产证,不知道房屋产权属于谁,如果明确房屋产权,比如法院判决书,那么是可以做公证的。房......


·移民韩国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移民韩国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1)邀请书(1式2份)。邀请书中应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情况。(2)递交一封能够反映中国亲属探亲意愿的书信。(3)提......


·公司一入职就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在还未入职前就会与用人单位就在工作期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一致后,拟定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一入职就签合同就会方便许......


·梧州市最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
      梧州市最新征地补偿的规定是什么在我国,我国政府的征地补偿是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我国各省市的所有执法机关在征地的时候,一定要做好征地补偿的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