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怎么处罚伪造货币罪

伪造货币罪是指仿造人民币或外国货币的式样,非法制造假货币,冒充法定货币的行为。只要行为人的行为构成伪造货币罪,就要判刑处罚。关于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我国《刑法》中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
  
  (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规定,伪造货币并出售或者运输伪造的货币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伪造货币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构成犯伪造货币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
  
  2、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30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3、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这里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所有特别严重情节的情形。主要是指:
  
  (1)以机械印刷方法伪造货币的;
  
  (2)从事金融、财会等工作的人员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伪造人民币总面值达1000元以上或者币量达100张以上的;
  
  (3)伪造人民币并投放市场流通,总面值100元以上或者币量100张以上的;第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第五,因伪造货币受过刑事处罚后,又实施伪造货币的行为,伪造的人民币总面值达到500元以上或币量50张以上的;等等。
  
  《刑法》中各个犯罪的具体量刑标准都是做出了规定的,因此对于伪造货币罪量刑标准也是有的。我们应注意的是,行为人只要出于故意伪造货币的,一般就可以认为构成伪造货币罪,而不必过于苛求其必须具备什么目的。而实践中,具体作出处罚需要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国家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
      随着我国国家的制度完善,社会上的各大领域都有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便包括筹募资金合法合理的法律法规。那么,您知道非法集资是什么意思?按照相关文......


·如何订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条款?
      新的毕业季中,相信有不少高校的学生已经拿到了不少公司的录取通知。那么接下来就是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了,在劳动合同的签订中,劳动合同的违约......


·对于过失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特点有哪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


·行政处罚财产罚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财产罚包括哪些?一、行政处罚财产罚包括哪些?行政处罚中,与没收财产相近似的是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


·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确定原则有哪些
      通常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此时不仅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与父母的利益相关的,因此要谨慎对待处理。而法......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吗?
      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吗《劳动法》第四十一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时间限制。即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


·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
      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一、店面共同经营协议是怎样的?合伙开店铺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结成长期、......


·离婚后双方需要承担俩孩子抚养费吗
      申请离婚之后,根据法院的相关规定,需要按照法院的相关要求没有法律规定双方共同承担对于子女的抚养费用,因为离婚之后,夫妻双方会每个人带自己的一......


·个人不应该偷税漏税吗?
      个人不应该偷税漏税吗?个人是不应该偷税漏税的;《刑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
      如何进行对债权债务的清查?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通常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这是对企业的一个基本要求,对核对企业自身财产、......


·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