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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加班 不想调休可以吗?

我们知道随着我国社工作者压力的不断增加,出现劳动者在工作时时常加班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法规任何用人单位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加班,需要劳动者加班时候就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从未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那周末加班不想调休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周末加班 不想调休可以吗?
  
  按照相关法规可以不进行调休。
  
  二、劳动合同法加班工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有关加班费标准的相关知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最新劳动法规定,我国劳动者一年享有 11天法定假,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我国是一个法治和社会,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是要支付加班费的,保障劳动者的权利,同时如果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支付高于平时工资的加班费,从而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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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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