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拘禁罪辩护词范文有什么?

我国社会虽然整体安宁,但是,各种违法犯罪现像发生的几率并不低。比如在偏远地区由于人们对于法律认识不足,非法拘禁事件总会发生。那么,案件发生后,非法拘禁罪辩护词范文有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非法拘禁罪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陪审员:在刘某涉嫌非法拘禁一案中,××××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刘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构成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从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辩护人依据国家法律赋予的权责,提出以下几点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对被告人刘某量刑时予以充分考虑。
  1、被告人在本案中处于服从、被支配的辅助地位,所起到的是次要作用。
  辩护人经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辩护人认为被告人并不是这起非法拘禁案的领导者、组织者,而是一个参与者。他起初参与到犯罪中来是完全不知情,而仅仅是为 了把握让被害人偿还其债务的机会而加入进来。在犯罪过程中,被告人不知要非法拘禁受害人,上车时只是听命于另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甚至不知道被害人被变更了拘禁地址;在拘禁被害人的过程中,另一嫌疑人啊力对被害人进行侮辱以及唆使他人殴打被害人,这些行为也是被告人未曾预料也无法控制;被告人后来参与向受害人家属索取债务,但整个过程也完全是听从啊力的调配。从受害人的陈述以及本案的证据来看,受害人家属所送的钱以及所写保证书也只是针对被害人所欠啊力的债务,而被告人刘某的债权并未得到任何形式的兑现。被害人在向啊力交付3000元以及写了保证书后,就被放回,这个事实也反映被告人对拘禁被害人没有任何的话语权,刘某在这起犯罪中完全处于一个被支配的辅助地位。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当初是认为取讨合法债务,并无违法之处。他是无意加入到犯罪行为中来的,并且他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处于被支配、被指使的辅助地位,依据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应认定为从犯。对于从犯,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请求法院对被告从轻处罚。
  2、被告人参与本案也是事出有因,与一般纯粹的以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为目的的非法拘禁不同,受害人本身的过错是导致该案发生的主要诱因。
  本案与一般纯粹的非法拘禁罪不同,属于索债型非法拘禁罪。我们知道该罪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前提条件,第二,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索债型非法拘禁罪的重要本质。根据受害人的陈述,其的确欠被告人刘某欠款,双方还立有欠款凭据,而且该欠款时间较长。被害人与被告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被告人参与本案犯罪并不具有非法占有被害人财产的目的,事实上亦未获得任何经济利益,甚至一开始索取欠款的目的也没有达到。从案件证据来看,被害人经常赌博并四处借债。自2007年开始陆续向被告人借款长期不还,在被告人追债期间不仅避而不见而且也拒绝接听电话,由于被害人采取躲避的态度,拒不清偿债务,也导致被告人为挽回自身的经济损失而参与到以限制其人身自由的方式进行索债,因而触犯了刑律。试想,被害人如果能早日清偿债务,或许被告人就根本不会牵连到本案。由此可见,该案发生的诱因是被害人自身的过错。
  3、被告人刘某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
  被告人在这次非法拘禁案中,既没有参与组织、指使他人非法拘禁被害人,也没有组织、指使他人和参与对被害人进行侮辱、殴打。在拘禁过程中也曾经对被害人多次说过当时的情况:不是被告人想放人就能放的,事情不是由他来控制的。在看到被害人实在是没有任何还款能力的情况下,被告人刘某并没有利用非法拘禁的条件强行要求受害人立即偿还对自己的欠款,并且还是善意的告诉受害人先想办法还啊力的,自己的可以缓一缓。在啊力放人的时候,已经是深更半夜,也是被告人刘某考虑到受害人搭车不方便,主动自己驾车送受害人回家。因而辩护人认为就被告人在本案中的行为来分析,其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
  4、被告人刘某认罪、悔罪态度好
  从本案被公安机关侦破到刚才的庭审,我们可以看出,被告人能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查明事实真相,认罪态度好。被告人曾多次表示其做梦都没有想到为了追个债务会让自己身陷囹圄,被告人对自己的罪行深感后悔,对被告人这种坦白交待、诚实认罪的态度,符合刑法酌情从轻的情节。综上所述,辩护人请求法庭在对被告人量刑时,能够考虑上述情节和本案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微弱影响和有限的作用,本着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刑事处罚精神,对被告人从轻处罚。以上意见望法庭予以考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在撰写非法拘禁相关的辩护词时,需要明确嫌疑人的犯罪情况,针对具体情况展开辩护工作。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您可以咨询本站有关非法拘禁方面的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仲裁时效是多久?
      工伤期间的误工费仲裁时效是多久一、工伤期间的误工费仲裁时效是多久1、工伤待遇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纠纷......


·监视居住可以玩手机吗?
      监视居住可以玩手机吗?监视居住可以玩手机,监视居住可以用手机,但须得到批准。新《刑诉法》第七十五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


·中国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教唆他人吸毒罪的判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引诱、教唆、......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处罚标准是什么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
      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可以改判吗?可以的,可以去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
      在一些海域,其实我国是允许渔民捕捞海产品的,不过此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有非法捕捞的行为,那么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刑......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


·入职准备
      入职准备1、人力中心向合格者发送《录用通知书》;2、确认新员工报到日期,通知新员工在报到之前来公司明确报到需注意事项:所需资料、体检以及其他......


·刑侦拘留是进看守所吗?
      刑侦拘留是进看守所吗?刑事拘留由看守所负责执行,看守所在押人员案件由公安机关负责侦办,待其侦查完毕,呈交检察院审核、公诉。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


·云南易门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云南易门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依法负有信息披......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