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信用卡使用方便,可以提前透支,所以?它的持有者众多,在我国许多人都有使用信用卡的习惯。但同时,通过网络进行信用卡诈骗的安全也在增多,网络信用卡诈骗具有较强的隐蔽性,犯罪人员也不容易被抓获,严重威胁着人们的财产安全。今天我们要和您了解的是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
  一、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也是本罪主体;2、本罪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表现为希望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资金的目的,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3、本罪客观方面是选择性危害行为,即首先需要有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的行为,其次本罪的行为对象是信用卡,最后本罪是结果犯,只有利用信用卡诈骗取得的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才是犯罪。
  二、信用卡诈骗犯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2、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的行为。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三、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的量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个人与单位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网络信用卡诈骗犯罪在我们生活周围随处存在,所以个人在平时生活中应注意防范,不可贪图小便宜,也不能随意将自己的信息透露给他人,以防范网络信用卡诈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劳动者主动辞职有哪些事项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
      婚后男方父母出首付共同还贷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名字离婚时如何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


·女人离婚了户口怎么办?
      女人离婚了户口怎么办女方户口可以单列,也可以继续留在原来的地方,也可以迁出。离婚后的户口可以分为两方面:一是可以回迁户口,二是分户。离婚后户......


·哪些婚姻官司不公开审理
      夫妻离婚要是需要打官司的话,这其实并不属于法律中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因此原则上对于婚姻官司都是要进行公开审理的,当然实践中也有特殊情况,那......


·交通事故诉讼中的原告要注意什么
      在交通事故诉讼中,作为不同的当事人,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要注意的事项是不一样的。其中原告作为起诉的一方,在民事案件中承担最初的举证责任,因此需要......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是怎样的?商业特许经营备案流程??一、提交材料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和年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


·离婚诉讼要交什么材料
      在我国,离婚具体区分为了登记离婚与诉讼离婚。不同的离婚方式下,当事人所需要交的材料是不同的,这点相信您都清楚。那么要是选择诉讼离婚的话,此时......


·工伤认定非机动车是否包括其中?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过程中或工作途中发生的事故都算工伤,但是却规定必须为机动车。可是许多人是通过非机动车或公共交通上班的。那么,工伤认定非机动......


·已退休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吗
      已退休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吗?已退休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


·2023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2020年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主要是: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