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

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职场中因为商业纠纷而告上法庭的公司不在少数,我们都知道合同签署之后双方形成相互负债的情况下,然后一方违约或者是自身能力不能承受原规定的给予义务,那么在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有什么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不安抗辩权是民法中抗辩权的一种。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是指双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履行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可暂时中止履行的权利。对于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的相关问题,民法规定不安抗辩权是为了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借合同进行欺诈,促使对方履行义务。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一)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二)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如果履行期未届至,先履行方只能暂时停止履行的准备,无从停止履行。不安抗辩权适用的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是指双方履行存在的时间顺序,即一方先履行,另一方后履行。(三)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它包括三个要素:1、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原因有:①财产显形减少。包括经营状况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②丧失商业信誉;③提供劳务或完成工作的合同中,债务人丧失劳动能力;④给付特定物的债务中,该特定物丧失。2、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发生于合同成立之后。3、先履行方对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先履行方主张不安抗辩权,必须有对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确切证据,而不能凭自己的主观猜测。否则,将会因擅自中止合同履行而承担违约责任,从而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收律师费的不安抗辩权什么规定的解答,首先就是律师费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般是根据不安抗辩权签订合同中涉及的金额来作为参考。不安抗辩权行使权力以及相关的分类情况都需要按照法律规定,不能乱使用或者滥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追讨个人债务时需要怎么做
      在实践中,有些债务人的自觉性很低,债权人不上门讨债,他们就不愿意主动还债,所以学会一些讨债技巧已经成为了债权人们的必备技能了,可在生活中,仍......


·央行允许银行倒闭,储户怎么办?
      央行允许银行倒闭,储户怎么办?1、为了减少损失大额存款尽量分开存放。我国的存款保险制度规定,储户的存款如果出现问题,由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批复的理解
      最高法院关于农村房屋买卖批复的理解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争论与分岐(一)审判实务判决结果不一针对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的审理,浙江省温州中院......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
      关于解约函格式是怎样的解约函实际上在生活当中的运用也是非常普遍的,有些时候公司之间的合作如果没有办法进行下去的话,两公司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


·故意伤害重伤赔偿金额多少钱?
      故意伤害重伤赔偿金额多少钱?一、故意伤害重伤赔偿金额多少钱?至于赔偿多少钱,要看受害人的实际支出和因此而减少的收入是多少,这是赔偿的基本......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的程序是怎样的
      若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过程中,发现符合了逮捕的情况,此时不能直接对嫌疑人进行逮捕,而是需要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那么才能实际采取逮捕......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一、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私自离职是否合法?不合法,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要离职,也要按照劳动合......


·运输损害赔偿分为几种方式?
      运输损害赔偿分为几种方式?一、运输损害赔偿分为几种方式?方式一:承运人责任险丙保险公司先行全额赔付车上受伤乘客,随后可依据甲保险公司对小......


·一、假劳动合同的追诉期是多久?
      一、假劳动合同的追诉期是多久假劳动合同的追诉期一般是一年,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


·集资诈骗三千万罪行是什么?
      集资诈骗在生活中经常遇到,而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近几十年的发展,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对于集资诈骗的恶劣行......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是什么含义?
      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工作,最基本的一点就是要提供安全规范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但是在现实中,经常有媒体报道一些无良企业为了节约成本,租用狭小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