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罪犯在入狱后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一定限度,包括减刑时间限度。那么通常罪犯在多长时间可以减刑?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罪犯在入狱后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一)被判处五年以上的,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后可依法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相隔二年以上;(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第二次减刑时,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三)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比照前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四)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执行二年后方可减刑;(五)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缓期二年执行期间不得减刑,二年执行期满可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减刑没有次数限制,罪犯只有符合条件,可以多次减刑。虽然减刑的程序比较复杂,而且基本上都由司法机关掌控,但是如果您的亲属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当获得减刑,司法机关却没有为您的亲属减刑的。您可以向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咨询如何维护他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签合同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签合同公司辞退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1、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第二次入职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
      第二次入职试用期用人单位是否可以要求?面对劳动者离职后又重归工作岗位的情形,一种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不能与之再次约定试用期,否则违反上述法律规定......


·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处理?
      离婚后夫妻债务该如何处理?离婚后的一对夫妻的债务是否与子女有关?当双方离婚时,所涉及的债务是指他们必须满足夫妻生活需要的债务。夫妻之间的共......


·新刑诉法全文轻伤和解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存在,并不是说要具体的实行,或者对人民进行惩罚才可以,法律存在的目的还是要为了稳定社会的安定团结,并不愿意看到您发......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
      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一、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多长时间?民事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的时效是20年。《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百八......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一、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缓刑过后一般就不再执行拘役了,除非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


·公安局知识产权侦查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公安局知识产权侦查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哪些?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


·婚前女方一直没工作都是男方在工作这样有共同财产吗?
      婚前女方一直没工作都是男方在工作这样有共同财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


·意定监护人的权力有哪些
      意定监护人的权力有哪些?1、规定监护人有获酬请求权2、规定监护人的辞任权或拒任权《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对于意定监护必须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


·员工告发公司偷税漏税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
      员工告发公司偷税漏税被公司辞退补偿金怎么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


·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必须要办理么?
      现在不管是个人居住还是公司办公,通过租房来解决用房问题的情况很多。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大部分人都不陌生,可是您知道现在有项制度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