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怎么定罪?

在诉讼过程中,证据是否充足对于案件是否可以胜诉有着重要的作用。实践中有许多律师为了让被代理人胜诉,不惜毁灭证据,掩盖事实的真相。这种行为是可以构成毁灭证据罪的。那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怎么定罪?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
  
  
  一、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怎么定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六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证人证言或者其他证据失实,不是有意伪造的,不属于伪造证据。
  
  二、毁灭证据罪如何认定?
  
  成立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对于帮助毁灭、伪造重大案件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重要证据的,帮助毁灭、伪造多项证据的,多次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帮助多个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的,毁灭、伪造证据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可以认定为情节严重。对于情节轻微的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不应认定为犯罪。
  
  本罪属于危险犯,不要求产生已经妨害司法活动的客观公正性的侵害结果,只要求具有妨害司法活动的客观公正性的现实危险。从理论上说,本罪也可能存在未遂形态。但是,由于本罪以情节严重为前提,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毁灭、伪造证据的,很难认定为情节严重。
  
  旧刑法没有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消灭罪迹与毁灭罪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这一解释在旧刑法中是合理的。新刑法增设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后,也有人认为包庇罪包括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
  
  毁灭证据罪对法律的公正性产生了破坏,它使诉讼当事人的利益遭受到了损害,这种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罪怎么定罪我国刑法作了说明,毁灭证据罪如果情节不严重,会被处以三年以下刑期,但如果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当事人会被处以三到七年的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部分无效怎么处理?
      合同部分无效怎么处理??一、合同部分无效怎么处理1、如果认定合同的某些条款无效,该部分内容与合同的其他内容相比较,应当是相对独立的,该部分......


·女方重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
      女方重婚要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吗?可以要孩子的抚养权,但需要利于子女成长,与重婚没有直接关系。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


·一、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一、员工拒绝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1、对该员工采取劝说的方式,说明合同是为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否则,当他受到不平等待遇时,将不能得到任何保障。......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


·商标侵权怎么赔,侵犯商标如何赔偿
      商标侵权怎么赔,侵犯商标如何赔偿普通商标只有申请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此后要是他人侵犯商标相关权利的,那么侵权人就要承担相应的......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是因为其具有可采性和一定的证明力。  证据的可采性是指证据的“证明能力”,即“可接受性”,也就是证据的客观......


·实缴资本比注册资本大可以吗?
      实缴资本比注册资本大可以吗?公司实际出资额大于注册资本是可以的。认缴出资额是指企业的法定注册资本,注册资本是企业根据企业章程规定应缴的注册金。......


·有限公司的股权能否继承
      ,公民生前合法所有的财产,在其去世后是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但是,对于有限公司的股权,这种比较特殊的财产,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接下来,我......


·征地补偿款的属性是什么?
      征地补偿款的属性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款的属性是什么?土地补偿款指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因对土地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


·法律规定诽谤属于侵权吗?
      法律规定诽谤属于侵权吗?诽谤属于名誉侵权,名誉侵权主要有下列几种方式: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隐私等。诽谤是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破坏他人名誉......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
      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到法院起诉呢一、欠债不还名下没东西是否可以起诉日常生活中,一个人向亲戚、朋友借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欠钱不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