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分国有资产罪解释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好多企业和不动产都是属于国家的公有资源,我国公民对于国家的公有资源是没有资格进行私自占有和私自使用的。在使用国有资产的任何东西的时候,都有严格的审批秩序,如果行为人存在私分国有资产的话,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私分国有资产罪解释是怎样的?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解释是怎样的?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认定
  国有资产国有资产都是公共财产;但公共财产并不一定是国有资产。按照本法第9l条所作的立法解释,公共财产除国有资产外,还包括“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以及“以公共财产论”的“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这当中,显然后三项均非国有资产,实践中,要注意严格把握其性质上的区别:凡私分后三类财产者,不能按本罪处理。应根据其所分财产性质的不同,准确对号入座、正确定性处理。
  (二)犯罪对象
  因而本罪的行为对象不一定是钱款。国有资产除国有资金外,还包括国有的生产资料、生产资料乃至属于国有的产品、商品等,基于此,本罪私分的对象既可以是国有的钱、股份、其他有价证券,也可以是国有的其他固定资产。例如私分归单位管理、使用但属于国有的计算机、照相机等。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怎么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巨大是多少?
  1997年《刑法》颁布至今,对私分国有资产或私分罚没财物罪名量刑标准中的“数额较大”和“数额巨大”一直没有出台相应的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主要依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私分国有资产或者私分罚没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进行操作,即将犯罪数额10万元视为“数额较大”的起点,予以立案侦查,但对“数额巨大”却无法认定,法律规定与适用法律出现严重脱节。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案件有不同标准、不同地区有不同标准”的现象。我国各地对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是不统一的,并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刑法部分条款数额执行标准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第五十一条规定,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 “数额较大”,是指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看出,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人,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一般来说,私分国有资产罪,数额比较大的话,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当然如果情况更为严重的话,面临的刑事责任也是比较大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
      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怎么办?欠钱不还法院的找来了,会要求还款处理,拒不还款的可以强制执行处理。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将喝酒开车分为醉驾和酒驾两种类型。根据酒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将喝酒开车分为醉驾和酒驾两种类型。根据酒精测试中的血液酒精浓度来具体划分醉驾与酒驾,并且对两者的处罚力度也是是大不相同的......


·担保公司法律风险都有什么?
      我们您对担保这个问题肯定是并不会陌生的,我们在生活中担保的情况也是非常的常见的。就比如说,银行贷款也是要担保的。对于担保人来说确实是有风险的......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皮外伤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关于营养费的具体给付标准,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


·爆炸罪无罪辩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爆炸罪无罪辩护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明知有罪的案件切忌无罪辩护2、可能有罪的案件切忌无罪辩护3、明显无罪的案件切忌轻罪辩护4、无罪辩护切忌不与委托......


·买房子是现在很多年轻人比较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异地买房在经济
      买房子是现在很多年轻人比较关注的问题,特别是在异地买房在经济上会承受很大的压力,还会受到一些法律规定的阻碍,因为很多地方的房子如果不是本地人......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
      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一、故意毁容罪怎么判刑处罚我国刑法中没有毁容罪这一罪名。对他人构成伤害,通常是按照故意伤害罪来进行定罪处罚。根据......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银行对股价的认可?
      股权质押是否说明银行对股价的认可?一、银行积极开展股权质押,是对股价的认可水落则石出。当股市一路向上,搭不上这趟快车的银行分行或相关部门,......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
      土地转包与土地的转让在字面上看起来差不多,都有转手之意。但是实际上,土地转包与土地转让的区别绝不只是字面上的不同,两者之间实际上存在着非常大......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怎么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