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

房证其实也就是房产证,在我国想要取得房屋的所有权,那么就要办理房产证,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而证明拥有房屋所有权都是看是否取得了房产证的,那要是公民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不少人都有这方面的疑惑,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没有房证可以贷款吗
  
  一般来说没有房产证,是不能在银行贷到款的,但也需分情况区别看待。如果申请人只是暂时没有房产证,如办理住房按揭贷款时,房产证抵押给了银行,这种情况是可以通过提供按揭贷款合同、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等相关材料,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但如果申请人是购买的安置房、回迁房或是自建房,想要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就比较难了。所以在申请贷款前,弄清楚自己的房产属性就可知道能否从银行贷到款了。
  
  二、办理银行贷款的流程
  
  1、受理。经办人员向客户介绍建设银行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申请条件、期限、利率、担保、还款方式、办理程序、违约处理及需要借款人承担的各项费用等情况,对借款人的借款条件、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调查。调查人员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手段对客户提交材料的内容真实性进行调查,评价申请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
  
  3、审批。由有权审批人根据客户的信用等级、抵押情况、质押情况和保证情况,最终审批确定客户的综合授信额度和额度有效期。
  
  4发放。在落实了放款条件后。客户根据用款需求,随时向银行申请支用额度。
  
  5、贷后管理。贷款行应按照贷款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借款人及保证人的收入状况、贷款的使用情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及性能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要有书面记录,并归档保存。实行保证或信用方式的应对保证人或借款人的信用和代偿能力进行监督,并要求借款人和保证人提供协助。
  
  6、贷款回收。贷款行根据借贷双方在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日期,从约定的还款账户中扣收。借款人也可以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
  
  三、个人贷款的条件
  
  信用类贷款
  
  1、一般信用类贷款都需要申请人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一般要求提供银行的流水来证明工资收入情况);
  
  2、需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不能有恶意欠款,或者多次延期还款;
  
  3、如果有房产、车辆可以帮助你提升贷款的额度和可能性;
  
  4、贷款额度一般为月工资收入的10倍左右。
  
  抵押类贷款
  
  1、需要提供抵押物,一般是房产;
  
  2、一般要求房产上不能有抵押(或者没有还完按揭贷款也不行),除非能在放款前先还上上笔贷款;
  
  3、一般要求房产的房龄不能太高(20年以上的一般就很少接受了);
  
  4、一般可以贷款到房屋评估价值的6成~8成。
  
  此时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话,银行方面是不会批准贷款的。但万事总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在按揭贷款买房的时候,虽然此时尚未办理下来房产证,但以所要购买的房屋作为抵押,同时提供了相应的材料,一般银行还是会批准贷款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
      商标权的使用年限是否有限制?注册商标人对于自己的注册商标,具有排他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续展权和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但是这样的权利是不是......


·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有哪些内容?
      非道路交通事故,顾名思义就是在非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而非道路大致可以分为9类,可是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怎么救援呢?其实这里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


·宾利被摩托车撞上责任怎么认定
      宾利被摩托车撞上责任怎么认定一、宾利被摩托车撞上责任怎么认定(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


·故意拖欠钱不还我该怎么办?
      对于债务人欠钱不还的事情,债权人要保留好真实的证据,比如借款借据、欠款欠条、还款协议等,在多次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应该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
      询证函是否能中断诉讼时效?一般认为是可以的,但是得持有能够证明对方收到该函的证据,如快递单或对方书面确认件。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1、起诉。即权......


·供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供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一、供暖协议的主要内容有哪些?供热合同,是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就双方的一系列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规定,是一......


·夫妻闹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
      夫妻闹离婚财产怎么分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


·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
      一、无证摩托和电瓶车相撞责任哪一方承担无证驾驶一方承担责任,电动车不需要驾驶,所以说不无证驾驶责任,有你一人承担。因为你无证驾驶摩托车。......


·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单位受贿罪既遂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单位受贿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都需要经历哪些程序?
      收回出让土地使用权都需要经历哪些程序?一、土地使用权收回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


·关于劳务派遣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
      关于劳务派遣引发的侵权责任是怎样的?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