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

其实在日常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完成以后,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针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措施可以说是非常多的,正是因为在如此高如此高度的关注之下,现如今的房屋质量基本都是可以过关的。在这其中建筑房屋在修建完成以后,还会出具一份房屋质量保证书。在下文中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天津市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是什么?
  
  一、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定义
  
  房屋质量保证书又称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二、天津市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是什么?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三、房屋质量保证书的意义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四、房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质量不合格的,可以采取下列途径解决:
  
  (一)实际履行—修复
  
  在商品房买卖中,因为主体质量问题,开发商违约以后,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小,如果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且确保建筑物安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出卖人依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也称继续履行。
  
  (二)解除合同—退房
  
  在实际买受人所购置的房屋如果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较大,不能通过加固等措施能够修复的的办法解决问题的,也就是不能继续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要求退房。买受人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支持。
  
  (三)主张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合格,买受人不论是请求实际履行(修复)还是解除合同(退房)的,均不影响请求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及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购房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退房),并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开发商承担退还全部购房款、赔偿贷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购房的税费、违约金、惩罚赔偿金等法律责任。违约金是由合同当事人预先约定的,在违约行为发生后,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与履行行为之外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
  
  (四)侵权赔偿责任
  
  商品房的侵权责任,就是因商品房质量不合格,发生事故比如倒塌、脱落、塌陷、漏水侵蚀腐朽、等等而致人损伤或致物损害的,受害人或购买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
  我们可以看出,天津市房屋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以及使用寿命的担保和其他相关的事宜等。在保证书当中要有所交代,保证书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话,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相关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男方离婚协议书范文如何书写?
      一、男方离婚协议书范文如何书写?立协议人:×××,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该怎么办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也不会因此就免除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此时,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抚养费,然后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抚......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
      民事诉讼的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是什么?伴随时代发展进步的步伐,人们的法律观念不断强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手段实现自己的诉求,而民事纠纷又......


·假离婚的法律后果
      假离婚的法律后果一、假离婚的法律后果1、虚假离婚当事人均未与第三人结婚的,其离婚可以被宣告无效。现行的《民法典》和《婚姻登记条例》,为最大......


·关于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交通肇事罪残疾赔偿金规定是什么?我国有关法律、司法解释对人身伤残的赔偿按照受害人的居所作了不同规定。具体地说,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适......


·建筑上土木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
      一,建筑上土木工程质量检测内容包括哪些1、工程检测大致分为建筑工程检测和公路水运检测,前者主要从事工业民用建筑,后者从事公路、市政、桥隧等项目......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退税流程是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退税流程是什么?1、填写退税申请表,附上税票、原发票、红字发票、重开发票的复印件,交办税服务厅办税窗口。审批、退库的事是税务人......


·财产保全异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财产保全异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


·十岁以上变更抚养权怎么办
      如果孩子还在脯乳期通常抚养权都是归母亲所有。而且可能由于经济方面的限制,孩子还比较小的时候可能无法争取到抚养权,那么如果觉得自己可以给孩子带......


·发明专利标准申请费用的标准是多少
      发明专利标准申请费用的标准是多少1、申请专利委托代理时,申请人需要交纳代理费和官费。2、代理费数额依据申请所属技术领域的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大小由......


·寻衅滋事是否可以调解,法律规定有哪些
      寻衅滋事通常来讲就是故意找事的行为,这种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由于这类行为严重时会影响到社会的公共秩序,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寻衅滋事可能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