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一、婚后关于首付房子离婚后归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
  
  变化: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现在房市整体仍然呈现上升趋势,所以在离婚时会涉及补偿的问题,但如果将来房屋贬值,离婚时,配偶一方是否也应该承担贬值部分的损失呢?
  
  有关这个问题,有律师议修改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离婚时房屋总价按照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
  
  二、一方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
  
  变化: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
  
  三、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要求追回来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
  
  变化: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可以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有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等重大理由的除外。
  
  四、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变化: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五、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在近几年来都会跟随着实际的社会情况进行一定程度的变化,对于离婚的双方,要留意我国最新颁布的《民法典》,根据其最新规定进行离婚后的财产分割等一系列问题,不能恶意占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小孩打架怎么处理才是最好的
      我国从孔子时代开始一直在倡导以“礼”为先,教导我们时时刻刻做任何事都需要将礼仪放在首位,但是小孩子们刚刚来到这个世界上,可能对很多道理都不懂......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
      一、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多少?店面租房违约金一般是双方自行协商的,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一般参照造成的损失进行计算,大概相当于3个月左右租金。如......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方式
      在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时候,需要做出相应的赔偿,而这里面就包括了被害人所要扶养的人的生活费的赔偿。那么您知道被扶养人生活费标准是怎样的吗?而被......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
      单位名称变了要重新签劳动合同吗??1、单位只改了名字,主体没变这种情况下,原合同有效,可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入职两天怎么离职是合规的?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者的就业机会也变得更多,但高强度、快节奏、严要求的职场,对许多劳动者、尤其是刚毕业的新员工来说都意味着较大的......


·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
      期房因为它较为便宜的价格而更受普通民众的欢迎,购买期房就需要办理期房抵押,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不禁让您产生怀疑自己是否受......


·2023年南京高温费会有增加吗?
      高温费又称高温补贴费,是针对高温天气下室外劳动者的高温补贴。南京作为“火炉”城市,其高温费一直处于比较高的标准,虽然全球变暖温度升高是大趋势......


·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什么?
      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什么?诉前财产保全追加被申请人的规定是必须是在诉讼还没有发生之前,就对于相关的人员来进行追加,根据《民事诉讼法......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都有哪些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网贷一直不还会坐牢吗?
      网贷一直不还会坐牢吗?一、网贷一直不还会坐牢吗?对于网贷,逾期未还的,最先遇到的就是被催收;如果经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的,对方就会向法院起诉。......


·十年前借条现在翻十倍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
      十年前借条现在翻十倍对方不还钱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