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有期徒刑的刑期法律如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第四十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在看完了上文的介绍之后,相信您此时也已经知道一般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了吧。根据法律中的规定,一般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而在服刑期间也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
      公司满足什么条件可以上市(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


·交通伤残等级鉴定划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伤残等级划分依据.一级伤残划......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要想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么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要么是符合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形企业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那究竟企业不能......


·劳动者工伤保险情形有什么
      劳动者工伤保险情形有什么企业劳动者因下列情况负伤、致残疾或死亡的,应确认为工伤:1、工作时间在本单位从事日常生产、工作;2、从事单位临时指......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企业债券的管理,引导资金的合理流向,有效利用社会闲散资金,保......


·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
      单方撕毁合同违约赔偿问题如何解决?因买卖合同中并未对买卖双方任何一方单方毁约作出任何责任承担的规定,因此建议在收取定金的前提下,且卖方同意解......


·新手租店面注意事项?
      新手租店面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签订合同时,承租方首先要查看出租方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2、承租方还要审查,出租的房产是否已经被抵押。3、......


·肇事逃逸有自首时间吗?
      肇事逃逸有自首时间吗?肇事逃逸自首时间没有具体规定,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但是犯罪......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是怎样的一、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公司应当为债券持有人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


·在抵押担保骗贷中,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在抵押担保骗贷中,担保人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一、借款人构成骗贷罪担保人需连带清偿么?借款人以欺骗手段取得金融机构贷款,构成骗取贷款罪,诈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