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婚姻法离婚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内容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编的内容更加完善和符合社会的发展需要。其中涉及到的离婚规定子女的内容,这也是有离婚打算的夫妻想了解的,但是具体的对于离婚孩子的规定如何,可以随我们一起到本文作一个全面的了解,了解您所想知道的内容。
  
  一、离婚规定子女抚养权的内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例外情况: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二、抚育费的标准
  
  1、子女生活、就学、就医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一般可按照收入的20-30%计算,工资总额包括基本工资、较稳定的奖金;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
  
  3、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育费数额的确定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或者收入过高或过低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地的平均收入计算。抚养费的给付办法,可依父母的职业情况而定,原则上应定期给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在下列条件出现时,可以和另一方协商减免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决。
  
  1、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去经济来源,确有困难无力支付,且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确有抚养能力的;
  
  2、收入明显下降,暂时无力按原来的协议或者判决履行支付义务;
  
  3、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确无抚养能力的;
  
  4、确有困难无力支付,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4)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一方收入明显增加等。
  
  并且很明确的,离婚不仅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同时也会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但是如果处理不好,您很可能得不到孩子的抚养权,因此您对《民法典》的内容还是很有必要了解的,确保自己的合法婚姻权利得到保障,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帮公司做假账偷税漏税如何承担责任?
      帮公司做假账偷税漏税如何承担责任?帮公司做假账偷税漏税需要按照刑法承担刑事责任,做假账属于违法犯罪搜索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只是给予行政处罚,......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规定是什么?
      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规定是什么?一、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规定是什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遇到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吗?
      遇到老公出轨还诉讼离婚吗?在我国,离婚的方式就只有两种,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因此男人出轨想要离婚也就只有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协议书吗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协议书吗?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


·不逮捕退回侦查是否合法?
      一、不逮捕退回侦查是否合法?不逮捕退回侦查是合法的,不逮捕决定书可以退回侦查或者撤案。不批准逮捕决定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中国人民检察院对不批准......


·学生在学校打架受伤学校有责任吗?
      孩子到了上学的年级之后都会被送到学校和同龄的群体开始长时间的相处,但是因为没有家长的指引和照顾就容易与其他人闹矛盾甚至是打架,而打架也总是容......


·一、买卖不破租赁告诉买方后谁承担损失赔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告诉买方后谁承担损失赔偿?买卖房屋对老百姓是大事件,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将房屋的情况如实告知买方,而买方也应当多方考察房屋的......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资格包括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评定资格包括哪些?一个建筑项目在施工完成之后,为了在后续使用过程中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等风险,建设单位应对该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验......


·夫妻结婚后患精神病可离婚吗
      夫妻结婚后患精神病可离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病是可以离婚的,婚姻法规定婚姻自由,精神病人也不例外,他们的婚姻也是自由的,结婚。离婚都自由......


·人身伤害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
      人身伤害残疾赔偿金是怎么计算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系数。赔偿权利人举证......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法定继承放弃继承的时间是怎么规定的?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