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两孩子女方不要也不出抚养费可以吗?

夫妻双方离婚,法院将子女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则另一方虽然没有判责,但也要给予子女一定的抚养费。抚养费可以以一个固定的时间段来支付,大多数家庭会选择每月或者每季度支付。不出抚养费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离婚两孩子女方不要也不出抚养费可以吗?请看下文。
  
  一、离婚两孩子女方不要也不出抚养费可以吗
  
  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二、父母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3、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
  
  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现在离婚是社会中很常见的现象,离婚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虽然政府有采取相关政策进行法律宣传、道德宣传,包括妇女权益保护,但是离婚率亦是居高不下。离婚两孩子女方不要也不出抚养费,如过父母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或特殊情况,是不行的,就算你婚后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随时辞职的条件有什么?
      一、随时辞职的条件有什么?(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我国规定交通事故醉驾全责吗?
      在我国规定交通事故醉驾全责吗?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负全责,原因如下:1、根据交通法规定,事故责任划分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吗?
      票据权利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不是善意取得,二者没有必然的联系。票据权利原始取得,是指持票人初始取得票据权利,而不是从其他权利人处受让票据权利。......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
      外地人上海买房社保补缴可以不?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沪九条”新政细则要求,3月25日以后(含3月25日)签署的买卖合同,外地人社保或......


·起诉离婚立案时应注意的两个问题是什么
      (一)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


·一、醉驾驾照吊销能不能重新考?
      一、醉驾驾照吊销能不能重新考?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中西部丘陵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75700......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
      部分股份转让协议书范本股份作为一种财产的特殊表现形式,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在经济社会中股份持有人会由于种种原因转让部分或全部股份的屡见不鲜......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
      离婚财产强执前要对房做平做价吗?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定;如果由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拒绝给付应给对方的财物时,经审查如果原判决......


·监视居住算不算追究刑事责任?
      监视居住算不算追究刑事责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


·辞退员工住宿补贴可以不发吗
      辞退员工住宿补贴可以不发吗一、辞退员工住宿补贴可以不发吗?可以,住宿补贴都是发给在职员工的,况且劳动合同法也没有规定公司必须要给在职员工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