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罪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您比较清楚的就是犯罪行为,但是实际上在我国刑法上还规定了罪状这一法律上的术语,以及犯罪构成。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对于这些名词您并不太熟悉,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罪状与犯罪构成的关系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罪状
  我国刑法上的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犯罪具体情况的规定和描述。其内容通常为对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说明。罪状是犯罪构成的载体,或者说是犯罪构成的规范表现形式。只有通过对各罪状的剖析,才能掌握各种犯罪的构成特征,明确如何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由此也就产生了对立法者的严格要求,即应当十分注意对罪状规定的科学性、明确性。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对不少罪状的规定产生不同的理解,众说纷纭,与罪状表述的模糊性有直接关系。刑法理论一般根据罪状的表述方式及繁简程度的不同,将罪状分为以下四种:叙明罪状,简单罪状,空白罪状,引证罪状。罪状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对于某种犯罪具体状况的描述。只有符合某种犯罪成立的条件,才能构成某种犯罪。根据刑法分则条文对基本罪状的描述方式,罪状可以概括为四种形式,即简单罪状、叙明罪状、引证罪状和空白罪状。概念和实例1、简单罪状。是指条文只简单的规定罪名或者简单描述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比如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 刑。本法另有规定,依照规定。"本条只简单的描述了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特征,属于简单罪状。在我国刑法中,简单罪状占有一定的比例。刑法中 之所以采取简单罪状的方式,是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易于被人理解和把握,因而无需在法律上作具体的描述。简单罪状虽然缺乏对犯罪构成特征的具体描述,但条文 简练概括,避免繁琐。2、叙明罪状。是指条文对具体犯罪的基本构成特征作了详细的描述。比如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本条对侵犯著作权罪的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的构成作了详细的描述,属于叙明罪状。在我国刑法中,叙明罪状占多数,这是因为叙明罪状对犯罪的特征有详细的描述,有助于对犯罪的认定和统一适用法律。3、引证罪状。是指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的构成特征。比如刑法第124条第1款规定了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其第2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第2款即是引用第1款的罪状来说明和确定过失破坏广播电视、公用电信设施罪的罪状。又如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了虐待罪的罪状和法定刑,其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采用引证罪状是为了避免条款间文字上的重复。4、空白罪状。是指条文没有直接地规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而是指明确定该罪构成需要参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比如刑法第325条第1款规定:"违法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该条款仅指明在确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的构成特征时应当参照文物保护法规的规定,而没有直接、具体描述该罪的特征,因此属于空白罪状。对空白罪状必须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才能够正确的认定该种犯罪的特征。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是指依照中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是使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和犯罪客观方面。要想了解这个问题,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为您首先解释一下罪状和犯罪构成的法律概念,其次,罪状指的是对于犯罪事实的一些描述,而犯罪构成指的是构成犯罪需要具备的一些条件,比如说主体要件、客体要件等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责任拘留的期限最长是多久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37天。拘留到期后决定是否应逮捕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


·绑架罪会判死刑吗 绑架罪的认定应注意什么
      绑架罪是一种即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又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行为,它的发案率一般比较高,被人们所广泛知晓,但人们也仅是知道有这个罪名,而不了解它......


·一、男女离婚抚养费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男女离婚抚养费给多少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


·专利撰写委托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专利撰写委托合同的内容有什么?专利撰写委托合同,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首先在协议书上标明双方的单位名称,承接的项目,以申请人的名义,上交到国家......


·按法律规定诈骗罪到哪里报案?
      随着信息科技的发展,通信越来越发达,有时候我们会接到一些不法分子发来的诈骗信息,所以当我们收到一些莫名其妙的短信时,特别是提到汇款之类的词语......


·交通事故司法鉴定谁出钱?
      交通事故的发生会伴随当事人的人身伤害,为了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为理赔提供依据,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伤情鉴定。而目前司法鉴定机构是盈利......


·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肇事逃逸导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规定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比例规定是什么?一、医疗事故赔偿比例规定是什么?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


·一、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
      一、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怎么办?孩子的抚养费对方不给可以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


·买卖合同(三)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 ......


·故意伤人罪间接故意如何量刑
      在了解故意伤人罪间接故意的量刑前,当事人需要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间接故意的法律要件。那么,故意杀人罪间接故意是如何量刑的呢?间接故意包括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