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聚众斗殴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

聚众斗殴是一种通过纠集众人的方式,成帮结伙相互进行殴斗的破坏公共秩序,影响社会安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还会对公民的人身安全造成伤害,情节严重的甚至会破坏整个家庭,威胁社会稳定。那么,聚众斗殴行为如此严重,能否宣告缓刑呢?聚众斗殴罪判缓刑标准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作详细解答。
   关于聚众斗殴罪的缓刑判定标准,刑法修正案八给出了相关条款:
  十一、将刑法第七十二条修改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可是,如果有以下情况是不适用缓刑的。刑法修正案八同样给出了相关条款:
  十二、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十四、将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修改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综上所述,如果违法者系从犯、初犯、偶犯,且具有自愿认罪,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况,可以请求法庭结合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将其量刑为缓刑或免除刑事处罚,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违法者是案件首要作案分子或者即便已经宣告缓刑,又在规定期限内发生了违法行为,这样是不能宣告缓刑的。
  关于聚众斗殴罪判缓刑标准以及不适用缓刑的情况,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说明。如果您对这方面还有疑问之处或者想要得到更专业的指导,可以咨询网站上的在线律师。在他们的帮助下,相信您的问题一定可以得到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双方如何办理婚后财产公证
      随着我国法律意识的提高,夫妻之前在婚前和婚后都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作为夫妻双方来说为了保证各自的权益和义务,都会到公主处去公证自己的财产,在......


·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一、父母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


·在我国交通肇事罪谁起诉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理论上来说,涉及到交通事故当中的人都应该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是绝对不可以有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的,其......


·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
      您对于司法鉴定可能并不陌生,有的人可能申请过司法鉴定。司法鉴定能够鉴定的对象很多,但是您知道司法鉴定能规定误工时间吗,对于误工时间的在司法鉴......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
      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合同是否有期限一、合同解除有期限限制吗解除权的行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手段,但该权利的行使不能......


·关于捡到东西算不当得利吗?
      不当得利,这个词在《民法典》中经常有提及,生活中存在很多不当得利的行为,就比如我们在道路上或者是其他的场合捡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很多人就会疑......


·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是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四种例外是什么?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


·未婚子女的抚育权如何确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思想的开放,现在未婚生育的情况越来越多,许多未婚妈妈相信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很好的照顾孩子,在只有一个人的情况下也可以给孩子......


·我国对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我国对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是什么我国对醉酒驾驶的处罚规定一、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


·起诉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
      一个债权人如何执行两个债务人的债权?一、债权人如何申请参与分配多个债务人的债权?1、债权人提出参与分配的申请债权人参与分配的,应当向其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