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在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贷款的时候,也是要注意对出现诈骗的情况。然而,此时实施了贷款诈骗行为的,在我国是有可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的。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构成此罪,那法律中规定的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是谁?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谁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串通并为之提供诈骗贷款帮助的,应以贷款诈骗罪的共犯论处。所谓串通,在本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诈骗贷款的犯罪分子在实施诈骗前或在诈骗的过程中,相互暗中勾结,共同商量或进行策划,与诈骗犯罪分子予以配合,充当内应而为之提供帮助的行为。对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与其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骗取银行等金融机构钱财的行为,应当注意分清两种人员在共同犯罪中采用行为的性质,如果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为主,而采用的行为主要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社会上的其他人员仅是提供帮助的,这时就应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所犯的罪行来定性处理,如是贪污,就应依贪污罪处罚,社会上的其他人员则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如是侵占就应以职务侵占罪治罪,其他人员则以职务侵占罪的共犯处之。如采用的行为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仅是为之提供帮助的,这时就以本罪定性处罚。而不能不分情况,都以本罪或他罪论处。
  二、贷款诈骗罪如何处罚
  (一)一般处罚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情节严重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其中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较大的;2、挥霍贷款,或者用贷款进行违法活动,致使贷款到期无法偿还的;3、隐匿贷款去向,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4、提供虚假的担保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5、假冒他人名义申请贷款,贷款期限届满后,拒不偿还的。(三)情节特别严重所谓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诈骗贷款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参照《解释》,前者即数额特别巨大,是指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后者即情节特别严重情节,是指下列情节之一者:1、为骗取贷款,向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的;2、携带贷款逃跑的;3、使用贷款进行犯罪活动的。根据上文中的介绍,我们知道贷款诈骗罪的主体是已满16周岁,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需要注意的是此罪仅仅是自然人犯罪,即单位是不可以作为此罪的的犯罪主体。而在对此罪量刑处罚的时候,如果具体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给予行为人的处罚就是很重的,最高为无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新入职员工该怎么做,要注意什么?
      毕业生通过应聘找到工作后,单位会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道,并完成入职手续。这样一来,就标志着员工步入新单位了。由于初到职场,很多事情都需要注意......


·新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新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有哪些一、新行政诉讼法证据种类《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五)证人......


·哪个法院起诉离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存在争议的,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但是当事人必须选择一个正确的......


·财政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是什么?
      财政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是什么?一、财政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是什么?财政行政处罚案件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文字符号和标记,以及图像等等,行政处......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由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和资料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一)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贫困劳动力培训交通和误工补贴标准是多少?
      贫困劳动力培训交通和误工补贴标准是多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由劳保站、扶贫办具体组织与保障,由专业教员进行讲解,在政府四楼会议室集中培训。以基础......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
      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开庭胜诉欠钱不还怎么办?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是怎样的
      对于企业和劳动者来说,试用期是相当必要的,只有通过一定时间的考察,企业才能确定劳动者是否适合这份工作。但是某些企业和劳动者对该项法律并不熟悉......


·专利申请费用明细
      专利申请费用明细一、费用种类1、申请费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与申请费同时缴纳的费用还包括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


·犯罪分子拿判决书会被收监吗?
      犯罪分子拿判决书会被收监吗?是否会被法院直接收押(即逮捕),关健是要看法院是否在判决时适用缓刑。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没有被法院判......


·三方协议的解约函怎么写
      三方协议的解约函怎么写一、三方协议解约函范本解约函____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本人系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_本科毕业生,于__________被贵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