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啤酒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的一个行为,这种行为似乎没什么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喝两瓶啤酒会是醉驾吗?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被查,经酒精检测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丨属于饮酒,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 对涉嫌醉酒驾驶员要行抽血检验,并约束至酒醒。1、醉酒驾驶机动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2、醉酒驾驶营运机车辆,吊销驾照,十年内不得重新获得新驾驶证,终生禁止驾驶营运车辆,经判决后处拘役并处罚金。3、饮酒或醉酒驾驶动车辆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吊销驾照,终生禁驾。相关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试行)》第二十九条 【血样送检】抽取的血样应当在一日内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刑事技术部门或者其他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上述机构应当及时指派、聘请具有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检验鉴定。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将抽取血样送检的,报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送检时限可以延长至三日。 需要对案件涉及的其他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检验鉴定时限】检验鉴定机构对血样检验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出具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并在三日内出具检验鉴定文书。检验鉴定文书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鉴定机构印章。事业编制人员醉酒驾驶开除公职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被判处拘役的,肯定要被解除其所担任的公职。拘役是我国刑法的一种,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之所以被判处拘役,只是犯罪情节较轻,但仍然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刑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如何规范对醉驾的处理?
1、要及时固定犯罪证据,对查获醉酒驾驶机动车嫌疑人的经过、呼气酒精测试和提取血样过程应当及时制作现场调查记录;有条件的,还应当通过拍照或者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现场有见证人的,应当及时收集证人证言。2、要从严掌握立案标准。对当事人被查获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测试或者提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的,应当立案侦查。当事人经呼气酒精测试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在提取血样前脱逃的,以呼气酒精含量为依据立案侦查。3、要做好办案衔接,在案件侦查终结后,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在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前,依法吊销犯罪嫌疑人的机动车驾驶证。4、加强执法办案管理,进一步明确办案要求,细化呼气酒精测试、血样提取和保管、立案撤案、强制措施适用、物品扣押等重点环节的办案标准和办案流程。提高办案工作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行网上办案,加强网上监控和考核,杜绝“人情案”、“关系案”。5、要完善查处程序,交通民警在道路上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时,要保证民警人身安全,明确民警检查动作和查处规程,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发生民警受伤害案件。这是需要根据具体的酒精测试来确定的,我国法律规定的是如果酒精含量在二十毫克不足八十毫克的,属于饮酒驾驶,如果酒精含量大于八十毫克的,属于醉酒驾驶。您还有什么疑问的,可以咨询一下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探望权可以中止吗,能否中止探望权
探望权可以中止吗,能否中止探望权一、探望权可以中止吗?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探望权可以中止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可以的。父或母探望子......
·高空坠物怎么免责,如何判定?
高空坠物怎么免责,如何判定?因此,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来确定是否免除当事人的责任:第一,“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确定了具......
·公司给的股份能兑现吗
能,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兑现,股份转让是指股份的持有人和受让人之间达成协议,持有人自愿将自己所持有的股份以一定的价格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支......
·法院诉讼标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可以变更吗?
法院诉讼标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可以变更吗?法院诉讼标的在开庭审理之前可以变更,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
·个体营业执照如何办理
个体营业执照如何办理1、办理正式的营业登记其开业登记程序为: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就人员、经营范围、登记主管机关等取得初步意见。再领取......
·民法总则遗失物的取回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遗失物的取回规定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遗失物的取回规定是什么?1、原则......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
一、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否可以?子女放弃房屋继承权是可以的,子女放弃房产继承权的公证只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去办理“放弃继承权书面声明”即可......
·刑事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刑事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是多久?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是什么?
公司债权债务的清查方法是什么?一、如何进行债权债务的清查?1、债权债务清查前,应该先进入清算。企业清算账务处理的步骤为:编制解散的资产负......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有哪些?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如今信息瞬息万变的时代,企业的公司经营状况也同样如此,在企业的经营中一旦出现了重大事情需要做决定时,就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