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收入怎么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一、没有收入怎么抚养费是如何计算的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可以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二、不交抚养费的情况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三、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随父母婚姻的变化而变化,即使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抚养费的数额也会按照当年总收入的情况进行支付,而对于不用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是在确实没有办法的情况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检察院起诉后退回补偿侦查的原因是什么?
一、检察院起诉后退回补偿侦查的原因是什么?检察院起诉后退回补偿侦查的原因主要是证据不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哪里?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管辖地是哪里?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辞退表现极差员工报告怎么写?
辞退表现极差员工报告怎么写?按实际情况来进行书写报告;单单以表现不好为由辞退员工的话,会造成违法辞退,将会面临2N的赔偿;辞退员工需具备以下条件......
·名誉权与商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名誉权与商誉权的区别是什么?权利主体不同。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任何自然人、法人都享有名誉权,具有普遍性。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
·什么是确认之诉?
什么是确认之诉?当夫妻双方离婚后,又因其它原因针对离婚协议中的某些内容而发生纠纷,需判断离婚协议是否有效时,就需向法院提出确认之诉。而判定原......
·一、可以将婚前财产协议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可以将婚前财产协议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婚姻法》十九条之规定,双方可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
·男女同居关系能分割财产吗?
男女同居关系能分割财产吗?关于同居双方在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认定与分割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享有的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
·司机撞死人有刑事责任吗?
司机撞死人有刑事责任吗?司机撞死人是否有刑事责任,需要根据司机的责任划分以及所造成的严重后果来确定。1、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
公司债权债务转让证明范本债权债务的转让是有利于债权人及时实现债权,但是需要签订一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债权债务转让真实存在,那么还必须签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