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北京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

北京市建筑工地很多,一些工人在劳动的时候可能会被砸伤,这时,单位应该主动为其申请工伤鉴定。北京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开展工伤鉴定,其出具鉴定意见书的时候,会按照一定的标准执行。那么,北京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北京市工伤鉴定级别是怎样的?
  
  1、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2、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3、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4、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5、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6、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7、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8、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9、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0、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鉴定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1、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4、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提出工伤鉴定申请后,北京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会受理,并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北京市工伤鉴定级别分为十级,最严重的工伤一级。经过鉴定属于工伤的,工人可以拿着鉴定意见书主张赔偿,像一级工伤的话,工人可以拿到一大笔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并报销相关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银行有权冻结欠款人子女的资金吗?
      银行有权冻结欠款人子女的资金吗?一、银行有权冻结欠款人子女的资金吗?父亲欠银行钱,银行无权冻结子女资金。因为父亲和子女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欠......


·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怎么做?
      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怎么做?一、湖南企业债券土地抵押担保的登记方式1、先发行债券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1)在发行本期债券前,抵押人先出......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
      离婚女性可以争取什么权益?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平摊夫妻共同债务,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男方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赔偿......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


·民事诉讼不服二审判决怎么办?
      民事诉讼不服二审判决怎么办?一、民事诉讼不服二审判决怎么办?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
      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哪些?法律规定的诈骗罪的种类有: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
      专利技术转让合同风险防范方法有哪些?一、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风险防范: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转让的是申请专利的技术,当事人需要注意的是:在受让......


·办理公司注册的费用
      办理公司注册的费用随着创业热潮的高涨,不少年轻人都投身入创业事业中,但是大部分创业的年轻人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刚踏进社会还没有积蓄,而注......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二
      《国家赔偿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赔偿法)第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产妇医疗事故赔偿包括哪些?
      医院对于每个人来说既陌生又熟悉,既讨厌有依赖,但不得不说医院的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产妇对于普通人来说算是高等保护动物,因为她代表着两条生......


·寻衅滋事造成轻伤怎么处理?
      寻衅滋事造成轻伤怎么处理?寻衅滋事这个行为如果说造成了轻伤,那么需要分一定的情况,寻衅滋事一般涉及到两个人或者以上,寻衅滋事一方,因为主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