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判多久?

公民的隐私权,通信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公民的邮件、电报等往来文件不能随意被他人拆开或隐匿,否则行为人不仅侵犯了他人的隐私,给他人造成损害,还会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判多久?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判多久?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是指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53条第1款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款规定,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转化犯 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而窃取财物的,应以盗窃罪论处,这是关于本罪的转化犯的规定。
  二、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罪的犯罪构成
  1、罪体(1) 主体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主体是邮政工作人员。这里的邮政工作人员,是指国家邮政事业管理部门的营业员、发行员、分拣员、投递员、接发员、押运员以及受邮政部门委托的代办员、分邮员。(2) 行为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行为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这里的私自开拆,是指传递中的邮件、电报,未经寄件人或者收件人同意而擅自予以开拆。隐匿,是指将邮件、电报非法截留、收藏而不向收件人递交。毁弃,是指将邮件、电报撕毁、湮灭、抛弃,致使收件人无法查收。(3) 客体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客体是邮件、电报。这里的邮件,是指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信函、明信片)、印刷品、邮包、报刊、汇款通知等。电报,是指明码电报、密码电报、传真等。2、罪责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行为而有意实施的主观心理状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当事人会被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本罪人主体比较特殊,只能是邮政工作人员,邮政工作人员由于职务的便利,更有机会创造条件将他人邮件开拆以及丢弃,如果在开拆他人邮件的同时还有盗窃财物行为的,应以盗窃罪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股票溢价是什么意思?
      股票溢价是什么意思??一、股票溢价是什么意思,股票溢价在什么范围内1、股权溢价是指股票收益率大于无风险资产收益率的现象。由于股票的风险较大,......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表见代理,这是法律中的专有名词。简单来说呢,就是让别人相信你人是有代理权的,也就是按照原来的身份跟别人打交道,但......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
      视听资料证据有效力的判断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视听资料证据出现在法院中。那么,什么样的视听资料证据才是有效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


·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
      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一、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地为诉讼管辖地吗?可以约定合同签订地诉讼管辖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非法营运怎么处罚
      非法营运怎么处罚非法营运是指未按规定领取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营运证件和超越核定范围进行经营,但如果没有金钱交易行为或不能查证有金钱交易行为不能......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
      住宅区施工噪音标准法规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


·一般企业对员工旷工处罚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对员工旷工处罚有何规定?1、劳动法对旷工处罚没有具体标准,只规定了,如果因为旷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赔偿的。2、......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
      寻衅滋事得到对方谅解还会被判刑吗?寻衅滋事是指肇事者由于个人原因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或者肆意损害公共设施,造成了及其恶劣的社会影响的行为。肇......


·一、签过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过劳动合同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吗?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


·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生活中总有经济困难的时候,但是某些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却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甚至给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失,这种时......


·刑事诉讼法证人出庭有何规定?
      刑事诉讼法对于我们您来说肯定是至关重要的一部法律,因为我们您在生活中遇到的有关于刑事诉讼法的问题有很多。刑事诉讼法我们您都知道在很多的情况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