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买卖婚姻是什么 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我国的婚姻制度遵循婚姻自主原则。婚姻当事人有权基于本人的意志,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但我国很多地区仍然存在着包办、买卖婚姻。无论在道德还是法律上,买卖婚姻都是不允许的,是不合法的。那到底买卖婚姻是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卖婚姻是什么
  买卖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在内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婚姻的行为。换亲、转亲、童养媳等也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买办婚姻,严重违背了婚姻当事人的志愿,违反了婚姻自主的原则。我国婚姻法明确禁止包办、买卖婚姻,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买卖婚姻是法律禁止的婚姻,是违法无效婚姻。
  二、如何处理因买卖婚姻而引发的法律纠纷
  (一)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的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二)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三)根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四)禁止包办、买卖婚姻行为,首先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帮助人们增强法制意识,划清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同时,要运用法律手段处理违法行为,对违法者进行严肃的批评和教育,视其情节和后果,予以相应的制裁。
  三、处理买卖婚姻要注意什么
  1、据我国《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买卖婚姻的当事人可按《婚姻法》第11条之规定,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或人民法院要求撤销该婚姻。2、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属于包办、强迫、买卖婚姻所得的财物,原则上依法收缴国库。3、据我国《婚姻法》第12条规定,可撤销婚姻,自始无效。买卖婚姻被宣告无效后,男女属同居关系。法律规定,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总是的解释(一)》第15条解释,被撤销的婚姻,男女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用人民币来衡量婚姻,也叫买卖婚姻。买卖婚姻在过去是很常见的,有些家庭比较穷苦,因此只有将自己的女儿出卖给他人,从而换取一些财物,其实买卖婚姻本质上就是人口买卖,基本都不会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的。关于买卖婚姻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简化审的程序规定
      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简化审的程序规定被告人认罪,作为适用简化审的前提,就产生了实体上程序上的特殊意义。审判效率是衡量一个国家刑事诉讼是否科学......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怎样的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在合同实践中,民间借款合同可能会......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


·去韩国出国打工要什么条件
      一、去韩国出国打工要什么条件?1、年龄:通常要求在25-45周??岁,性别:不限。2、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犯罪记录。品质优秀,具有良好的素......


·企业职工五险一金是什么呢?
      在求职面试的时候经常会听到用人单位给出的条件里面有缴纳五险一金这一项,那么五险一金究竟都包括什么呢,缴纳五险一金有什么好处以及如果不缴纳五险......


·醉驾可以请律师吗?
      醉驾可以请律师吗?醉驾可以请律师进行辩护,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被告人的权利。醉驾不能做无罪辩护,仅可在分析案情的基础上,争取做从轻......


·虚假诉讼属于哪一类案件
      虚假诉讼属于哪一类案件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根据刑法规定,虚假诉讼罪以“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作为......


·对于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需求的
      对于大部分进城务工的农民工来说,都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房需求的。近年来,关于租房纠纷的事情也很多,这就需要我们在租房的时候要通过合同和房东约定......


·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是什么?
      当收到派出所的通知,称您的亲友因涉嫌某案件被送拘或送看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尽可能的帮助到他们呢?拘留所和看守所其实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羁押场所......


·一、作为家教可以随时辞职么?
      一、作为家教可以随时辞职么?理论上是可以的,家教和雇主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没有提前通知的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与雇佣法律关系的区别1、从主体范......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