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司法鉴定造假要判刑吗?

当案件当事人对某事项或证据存在疑问、不予认可时,通常会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法院判断该鉴定与案件审理有关键性联系时,就会同意申请并以鉴定结果为依据作出判决,因此,司法鉴定的结论对案件审判的最终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不能容一丝差错和失误,那么,司法鉴定造假要判刑吗?
  司法鉴定机构和人员违法违纪的处罚规定为:1.未取得《司法鉴定许可证》进行司法鉴定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五千以上二万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司法鉴定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不得超出其职责范围从事司法鉴定,不得从事与其技术能力不相称的司法鉴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其撤销司法鉴定结论,返还鉴定费用;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司法鉴定许可证》,取消有关责任人的司法鉴定资格。3.鉴定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并返还鉴定费用:(1)鉴定人违反鉴定程序,或者因过失导致司法鉴定结论明显错误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后果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取消其鉴定资格。(2)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取消其鉴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鉴定人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鉴定或者泄露鉴定秘密,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由其所在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司法鉴定机构赔偿后,可以向有关司法鉴定人予以追偿。4.鉴定人不履行保密义务,或者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或者对提供鉴定的检材、样本和资料保管不善,以致损毁、丢失使鉴定无法进行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由省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取消其鉴定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及有关工作人员在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综上所述,关于司法鉴定造假要判刑吗这个问题还是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后果来判断,对因过失出现差错的,一般是给予行政成分或取消鉴定资格,对存在故意造假、徇私舞弊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就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
      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一、按揭房卖掉要亏多少,按揭房要如何办理过户按揭房卖掉要亏20万左右,目前,很多购房者选择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购房,然而很多......


·汽车追尾该怎样处理 如何处理汽车追尾事故
      汽车追尾该怎样处理如何处理汽车追尾事故一、汽车追尾该怎样处理(一)保护现场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二......


·使用权房继承分配方法是怎样的?
      1、对于可以继承的使用权房分配方法是由死亡者配偶、子女协商分配。使用权房是计划经济和住房分配体制下的产物,俗称公房。该房屋的产权属于国家或集体......


·一房多卖是诈骗犯罪吗2023
      一房多卖是诈骗犯罪吗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在刑法上......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用处是怎样的
      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用处是怎样的一、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的用处是怎样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是离婚时的一个程序性文书,夫妻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离婚......


·资金担保的定义是什么?
      一、资金担保的定义是什么?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这是一种具有一......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
      医疗事故精神抚慰金怎么计算医疗事故在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同时,也会给患者以及患者家属造成一定的精神方面的损害,因此除了要做出物质赔偿,还要赔......


·车祸缝15针误工费可以申请吗?
      车祸缝15针误工费可以申请吗?可以。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


·民法总则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组织包括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哪些......


·医疗期满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或者换上职业病的,此时单位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给予其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疗。那要是在医疗期满后发现影响工作的话,此时单......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怎么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兹证明同志,男(女),身份证号为:,于年月日订立(续订)以下第项劳动合同:1、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