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有哪些

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有哪些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是我们对智力成果享有的法律权利。但是因为人们对知识产权的法律认识不全面,知识产权侵权经常发生。对于知识产权侵权处罚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知识产权主要包含专利、商标、著作权,对于这三种权利的侵权处罚主要如下:
   一、专利侵权处罚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二)民事责任
  1、停止侵权
  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
  3、消除影响
  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刑事责任
  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二、商标侵权处罚
  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著作权侵权处罚
  1.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形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侵权人有以上行为的,应当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二、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的情况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以上情况,除了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外;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知识产权侵权处罚的相关资料,知识产权侵权处罚在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方面都有法律的相关规定。但是具体的处罚标准还是要根据具体的损害情况来分析、处理。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我们要维护好自身的权利,如果遇到这方面的问题,建议到找专业的律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没结婚证能给孩子落户吗
      没有结婚证,有出生证明可以随母办理上户,要随父上户,需要做亲子鉴定,可以随父办理上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要......


·如何认定绑架罪既遂,怎么处罚绑架罪
      在犯罪形态当中主要区分了中止、未遂以及既遂,不同的犯罪形态下,对犯罪分子的处罚是不同的。但在此之前还需要先对犯罪形态作出认定,那么您知道该如......


·必须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必须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一、必须行政复议再行政诉讼的情况有哪些?(1)《行政复议法》第30条第1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
      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怎么办?被殴打轻伤对方不愿意支付赔偿金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到公安机关报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
      高空坠物民事答辩的基本格式是什么民事诉讼当中的被告方,对于原告所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讼请求具有答辩的权利。一般在所有的民事诉讼当中,都会要求被......


·受害人和行为人都没有过错,如何分担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86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1.公平分担损失的规定是侵权责任编根据实际情况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四百六十三条??本编......


·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
      近年来,婚姻法在对于婚姻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婚姻法对于房产有着很详细的说明,婚姻法房产共有的情形有哪几种?分别有所具体的什么情况?接下来,我们......


·辩护律师无异议是什么意思?
      一、辩护律师无异议是什么意思?辩护律师无异议是指辩护律师对对方提出的相关证据和司法判决表示同意,对相关指挥无异议。辩护律师的责任是根据事实......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吗?
      2023年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吗?一、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吗?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真的,但是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1、上年度综合所......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
      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一、怎么解决预售商品房纠纷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一)标的权利瑕疵纠纷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