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申报好处有什么?
一、“离婚财产申报”适用原则
(1)强制申报原则。离婚的当事双方必须在法庭指定的时期内做好财产申报,提交财产申报报告。对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申报和拒绝申报的要承担不利后果。
(2)如实申报原则。离婚双方必须实事求是地申报个人财产,不隐瞒、不谎报、不假报。
(3)保密原则。申报财产内容保密,不对外公开。
适用范围:离婚案件中任何一方请求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有争议的。
1、申报内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或婚前购买婚后取得所有权的财产,具体包括:
(1)工资收入;
(2)房产不动产;
(3)车辆等价值较大的动产;
(4)银行存款;
(5)租金等其他经营性收入;
(6)股票等有价证券;
(7)债权债务;
(8)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财产和权利。
2、逾期申报、虚假申报的法律后果:
(1)延迟申报、不完整申报的,浪费法庭资源,法院可作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给予罚款、训诫的民事制裁。
(2)在本案中经法院查实的,在本案中可对隐匿财产方少分或不少;并说明倘若法院日后发现有欺瞒者,另一方可主张对新发现的财产另行分割,并在新发现财产中拒绝提供一方是不分或者少分。
二、离婚财产申报好处
为进一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促进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的依法、全面、及时、合理分割,全面推行了离婚案件财产申报制度。
1、“离婚财产申报”制度有法律依据,有强制性手段,有后续的法律保障,在实践中得到了比较好的遵守和执行,效果明显。
2、 “离婚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不仅打击了婚姻中、社会上不诚信的行为,更重要的是,以前有的妇女用尽报警、请私家侦探等方法,就为了取得有关财产的线索,现在无需这么做了。只要提出请求,其余的交给法律,交给法庭。“保护了婚姻中弱势的一方,尤其是妇女的合法权益。”
三、离婚财产申报内容
1、告知当事人申报权利义务。在婚姻案件的立案阶段以及受理后的送达阶段,分别向原、被告先行释明申报财产的权利义务。如当事人不按期申报或故意作出不真实陈述,法院在判决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依法对其少分或不分,甚至可能会对其采取其他相应处罚措施。
2、明确财产申报期限和内容。规定原告应当在起诉时、被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报家庭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所申报财产的具体项目为:房屋,车辆,存款,家具、电器,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有价证券,个人收入情况、双方或一方的债权债务等。
3、调查核实申报内容。当事人申报财产后,由法官助理组织双方到庭,对对方的《财产申报表》发表意见,记录在案。如双方对同一财产意见一致的,在庭审中不再重复调查;如有争议,但争议不大的,则由法官助理进行庭前调解,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争议较大的,则记录在案由法官在庭审中重点调查。
财产申报制度的实行,有助于让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了解到对方对财产的态度,有无隐瞒等情形,同时也能让法官在庭审前明晰双方的争议财产,整理焦点,使庭审更有针对性,既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因财产分割引发的系列问题,同时也提高了庭审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及法院的司法资源。
以上就是离婚财产申报好处有什么的详细内容,通过对上述内容的阅读,我们知道,离婚财产的申报,可以有效的保护离婚中处于弱势的一方,有效的保护到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并且减少了因为财产分割而发生不愉快的事情,对于法院来说,也提高了庭审的效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交通事故评残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工资水平吗?
交通事故评残的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工资水平吗?这个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受害人的工资水平为标准进行赔付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醉驾案底影响找工作吗?
醉驾案底影响找工作吗?“案底”指的是个人的犯罪记录,准确的说应该称之为前科。您平常说的“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记录,即有案底,有前科。刑......
·单位发放的代通知金扣税吗?
单位发放的代通知金扣税吗?代通知金属于工资收入,应按个人所得税税率纳税。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
一、分割遗产时有哪些注意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
·签完合同发现中介抬高房价可以毁约?
签完合同发现中介抬高房价可以毁约?这些行为已经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根据本法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1......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印花税?
股权转让是否要交印花税?若一个公司要办理股权转让,除了要求公司股东开会形成决议之外,还要让负责人去税务局、工商局等完善相关手续。其中,去税......
·在刑事惩罚期结束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
在刑事惩罚期结束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违法吗?参考《劳动合同法》39条之一(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免于刑事处罚是两回事被追究......
·未成年犯盗窃罪该怎么处罚
盗窃罪属于一般的犯罪,而此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只要是一般主体就可以构成此罪,即要求此时行为人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换言之......
·介绍人赌博会判刑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单纯介绍赌博,没有提成,则不构成犯罪。如果有提成,会构成开设赌博罪的共犯,会受到刑事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自书遗嘱需要盖手印吗?
自书遗嘱需要盖手印吗?一、自书遗嘱需要盖手印吗?“自书遗嘱”不需要按手印,但是一定要签字。自书遗嘱的有效条件如下: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