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处罚的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一、银行员工非法集资处罚的标准在法律上是怎样规定的?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集资诈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
二、非法集资六种典型手法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者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另一个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非法吸收资金。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科技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市民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逸。
4、打着“养老”的旗号。有两个突出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另一个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以毫无价值或者价格低廉的纪念品、纪念钞、邮编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的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市民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款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存款,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如何快速识别
1、看融资合法性
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发行股票要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应当在股票交易所交易;销售保险要得到中国保监会批准获取代理人资格;发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债券),要得到财政部批准或中国银监会批准。
2、看宣传方式
是不是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获取的集资信息,或者亲戚朋友同事转发转告的信息,包括以各种途径向市民传播吸收资金的信息,以及明知吸收资金的信息向市民扩散而予以放任等情形。如果是,就要格外小心。
3、看经营模式
投资回报有哪些?有没有实体项目?为什么不向银行贷款?集资款用在实体经营项目还是投向不明?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没有项目或者虚构项目,甚至劣质项目都蕴含着巨大风险,市民要注意。
4、看参与集资主体
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对象来者不拒。这个时候,也要小心。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非法集资行为在我国刑法上的规定包括集资诈骗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具体的非法集资的行为处罚标准应当根据具体案情来判断,其实也就是根据诈骗的金额数量来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规定的减刑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减刑,一般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
如果离婚房产证怎么办理手续现如今很多人在结婚的时候为了买一套房子,会想尽各种办法。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结婚以后,房子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了。......
·定罪不捕期满后怎么处理?
定罪不捕期满后怎么处理?一、定罪不捕期满后怎么处理?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竞合的情形存在吗?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竞合的情形存在吗?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竞合的情形是不会存在的;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哪些?我国《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协商、请求调解、申请仲......
·走私毒品罪的怎么判刑
需要看走私的毒品种类来判断。贩卖一类毒品,海若因,冰毒的上了50克就可以判处死刑的。按照法律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
·一、玩手机引发交通事故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玩手机引发交通事故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夫妻离婚房产协议书范本2023
因为房产涉及到的价值比较大,而现实中也有不少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或者离婚之后因为房产产生纠纷,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有的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做出了......
·违约金与利息能否同时主张
违约金与利息能否同时主张违约金与利息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违约金是基于对方当事人违约所产生的违约责任;利息则是基于迟延履行所应支付的资金成本......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
一、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津贴算吗?1、交通事故误工损失是不包含津贴的,误工损失是指受害者的正常工资收入。《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
·一、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
一、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人身损害赔偿胎儿是否有抚养费这个问题目前还存在着分歧:第一种意见认为,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