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

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市场竞争白热化的阶段,各家企业为了扩大市场占有力,争取到最大的利益或者是其他原因,避免不了的需要融资。这在金融市场来说是比较常见的。但是,融资进行的时候,所面临的问题还是比较多的,并且企业自身也需要做好一定的准备才行。在我国企业融资行为包括哪些?企业融资是企业的负债行为,企业投资是企业的资产行为-企业融资行为产生于企业投资追逐利润最大化的需求。企业融资所需的数量应是企业投资活动中内部资金不敷支出所余的资金缺口。(一)企业融资方式企业可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发行股票、发行债券、银行借款和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1、吸收直接投资。这是企业创建寸最常用的融资方式之一。投资者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和共享利润的原则,将资金直接投入企业,成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启动资金。2、发行股票。通过发行股票可以把大量游资、居民的部分消费资金集中到企业,成为企业的资本金,并转化为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股利不能进入成本,要从企业的税后利润中支付。3、发行企业债券。企业债券或称公司债券是企业或公司作为发行者向债券购买者出具的、保证到期向债券购买者偿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凭证。债券持有者无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利息支出可进人企业成本。4、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企业以偿还和支付一定利息为条件而取得资金的融资行为。银行贷款按照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技术设备贷款、临时贷款和贸易结算贷款等;按有无担保抵押条件分为担保、抵押贷款和信用贷款;按期限还可划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银行贷款具有迅速融集货币资金、方式灵活等特点,但银行贷款审查严格,企业贷款融资后经营压力较大。5、融资租赁。租赁是企业租人并使用某项财产以支付一定租金的活动。当企业不能筹集到购置设备的足够资金,或者企业认为购置某项设备不经济时,便可能考虑用租赁的方式。融资租赁一般是指租赁期在1年以上的租赁。租期不满1年的称为营业租赁。(二)企业融资方式的变化趋势:证券化在企业各种融资中,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是主要的企业融资形式。特别是银行贷款是企业最为传统常用的融资方式。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作为传统融资渠道的银行信贷形式日益受到证券化趋势的挑战,企业融资方式的证券化有两层含义:一是将银行的抵押权和贷款债权转成可流动的资产形式:二是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由贷款型的间接融资转化为证券型的直接融资。根据证券化的两层含义,国际上的证券化可分为美国式证券化和欧洲市场式证券化。美式证券化是指将不流动的贷款转换成可销售的证券,近年来国际上迅速增长的抵押证券与贷款销售活动就是典型的例子。贷款证券化提高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分散了风险,并将利率风险转嫁给了投资者?这种方式在美国得到迅速发展,比如美国证券化的住房抵押贷款占住房抵押贷款的比重已由1981年的15%上升至1995年的65%。而传统的贷款方式迅速减少,美国所有非金融性公司的债务总额中,银行贷款比重从1979年的15.7%下降到1994年的8.2%。欧式证券化则是指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由贷款型转向证券融资型。欧式证券化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在国际上迅速发展,1985年,国际证券市场融资额首次超过国际信贷市场融资额,这些由公司发行的债券数量从1979年的251亿美元增加至1994年的14863亿美元。企业融资方式证券化趋势意味着企业融资由间接金融向直接金融转移,金融交易由商业银行向证券机构转移,金融市场中出现非中介化(1)isintermediation)现象,使商业银行业受到挑战。我们在上文为您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对于企业来说,企业融资的行为可以选择的方式是比较多的,通过发行股票、银行贷款、租赁等这些都可以为企业争取到一定的资金。但是对于企业自身来说,融资毕竟是使企业负债的一种行为,所以,一定要对金融市场比较了解,这样才可以更好的通过融资来维护企业的发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第一条凡持票搭乘长途汽车的旅客,均应依照本保险条款规定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其手续由公路客运总门办......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需要注意些什么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  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医疗广告管理,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广告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


·逮捕后不起诉国家赔偿有没有?
      检察院在被错误的证据所迷惑的情况下可能会抓捕费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公民,并且在实际的调查中发现了错误肯定会放弃对合法公民的起诉决定,但是公民被逮......


·股权质押的作用是什么
      股权质押的作用是什么一、股权质押的作用是什么1、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条件有哪些
      我们知道在刑事案件中,如果被告人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话,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但如果是案件中的被害人不服法院一审判......


·诈骗与集资诈骗谁重呢?
      近年来,在民间借贷领域,集资诈骗案件多发,给老百姓的财产造成了不小损失。集资诈骗应该算诈骗的一种形式,这种犯罪形式面对的是社会公众及不特定人......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字(2003)20号】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
      口头遗嘱要如何才能生效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


·外地人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是怎样的
      外地人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是怎样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期限为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最高......


·一、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时限的规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有没有时限的规定?买卖不破租赁没有时限的规定,租赁房屋被买卖的场合,承租人对于该房屋的使用权,不会因为该房屋的买卖而受影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