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诚意金可以退吗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诚意金可以退吗一、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诚意金可以退吗?诚意金是可以退的。二、诚意金的介绍“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诚意金,即意向金,是20世纪90年代从中国港台地区传过来的叫法。这在房产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定的合同中多有体现,其实法律上并没有诚意金之说,而且“诚意金”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法律界人士就指出,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由于中介利用了“诚意金”作幌子,往往就能造成一个供不应求的假象,就此而言,“诚意金”可以说是给买方或卖方布下的一个诱人陷阱。也就是说,不管“诚意金”的外衣多么华丽,都掩饰不了它变相扰乱市场秩序的本质,需要加以警惕。作为自创的商业用语,“诚意金”在商品房销售中,由于供求关系紧张,处于卖方市场的开发商普遍强势,由此采取了预售证获得之前便收取费用的方式,用来甄别、圈定客户。这种做法,往往不能保证所有缴纳诚意金的客户都买到房,只是提供一种与买房相关的潜在机会。因此,所谓的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诚意金”并非“定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前收取“诚意金”,并与排号、认购等行为挂钩,这种资金并不具有“定金”性质。从法律意义上讲,定金有担保效力,担保未来双方将签订具体买卖合同,缴纳定金时,双方已明确标的物以及价格。法律界人士就指出,中介收取的诚意金,在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关的条文。更何况大多数中介都把“保留对诚意金的最终解释权”写在相关约定中,使房屋买卖双方处于被动、从属状态。由于中介利用了“诚意金”作幌子,往往就能造成一个供不应求的假象,就此而言,“诚意金”可以说是给买方或卖方布下的一个诱人陷阱。也就是说,不管“诚意金”的外衣多么华丽,都掩饰不了它变相扰乱市场秩序的本质,需要加以警惕。诚意金是可以退的。首先,我们想要给您介绍一下诚意金的概念,它是一种意向金,购买某种物品的一种意向金。这种诚意金是是不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管理的,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最后,如果您对于这个问题,也是可以咨询律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违约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合同违约诉讼程序是怎样的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合同一方没有履行合同职责......


·境外信用卡诈骗应该怎么办?
      现代社会,虽然我国一直在倡导公民应该遵纪守法,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进行犯罪行为,信用卡诈骗行为便是一种比较常见的犯罪,最......


·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指什么?
      一、合同的附随义务是指什么?附随义务是指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


·侄子能代位继承么,有什么规定?
      侄子能代位继承么,有什么规定?叔叔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那么侄子可以代位继承应属......


·公司欠款不还法人能被限制
      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六十三条规定:一人有限责......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无效怎么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主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少
      工程质量纠纷时效是多少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


·继承人可以口头放弃继承吗?
      继承人可以口头放弃继承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


·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
      一、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是1500万以上。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共同财产可以吗
      夫妻一方债务执行共同财产可以吗原则上,夫妻一方的债务需要用其个人财产来偿还。但实践中,若是经过其配偶的同意,那么在偿还一方债务的时候执行夫妻......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吗?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